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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0月 25, 2014

耶穌潔淨聖殿

近日香港抗命運動,引發許多人對社會政治的關注,教會亦不能逃避政治的爭論。在這些討論當中,引用聖經在所難免,其中一段最常出現的,就是耶穌潔淨聖殿的經文。

耶穌潔淨聖殿,四福音書均有記述(太21:12-13;可11:15-17;路19:45-46;約2:13-16),另外,當祭司長文士等人要控告耶穌時,也嘗試以耶穌潔淨聖殿時說的話作呈堂證供。他們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上帝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太26:61;可14:58-59)。對第一世紀的讀者來說,耶穌潔淨聖殿是何等震撼的行動。


這段經文對現代讀者也有產生深刻的印象,一般人心目中的耶穌,是柔弱溫和,善良非常,但這段經文顯示出耶穌的另一面,怒火,義憤,把牛羊都趕走,推翻兌換銀錢的桌子。不過,教會應用此經文時,多流於表面或只顧方便,例如:教會在主日不能有買賣或現金找續;教會是敬拜神的地方,不能作商業用途等等。這種用法完全錯誤,漠視經文背景。筆者在此整理一下當時的背景,幫助了解耶穌潔淨聖殿的宗教、政治等意義。


聖殿的本質

對於現代人來說,宗教和世俗是完全分開的。個人修養、敬拜禱告純屬於宗教範疇;政治、經濟、社會等均屬世俗之事。屬靈和屬世,有如河水不氾井水。但是,在聖經時代,宗教、經濟和政治是彼此不能分割的一體,聖殿不是純宗教性的建築物,而是宗教、經濟和政治的中心。

旺鋪出租

既然如此,聖殿內設有賣牛羊鴿子等商店,無須驚訝,甚至有其實際的需要。試想想,朝聖者由加利利來到耶路撒冷,至少要三四天的路程,如果帶著獻祭用的小羊有損傷,帶有殘疾,便不能獻於聖殿。有見及此,律法書也有實際的安排:

「24 當耶和華-你上帝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裏去,25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上帝所要選擇的地方去。26 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上帝的面前吃喝快樂。」(申命記14章)


所以,遠地以來的朝聖者,可帶著銀子,來到耶路撒冷時,在聖殿店鋪中買牛、羊、白鴿等為祭物。錢幣未通用之前,古人帶著銀鋌(silver ingot),到了買賣的地方,按法瑪秤出銀塊。



(上面是耳環等;下面是銀鋌)
Photo: Gabi Laron


後來,為了統一和方便商貿,漸漸出現貸幣系統。在巴比倫時期之後,官方錢幣才出現於巴勒斯坦地。波斯時期最常見的錢幣之一,就是「猶大幣」(Yehud coin)。「猶大幣」刻上亞蘭文三個字母YHD,也就是波斯時期猶大省的亞蘭文名稱Yehud。幣上圖像有時刻有獵鷹、百合花(如下圖)、貓頭鷹、人像等。



波斯時期巴勒斯坦地的猶大幣
銀幣直徑約0.5厘米(1/4寸)

說回聖殿的商店作祭物買賣,猶太法典《塔木德經》(Talmud)也提到,聖殿山有個地方叫Hanut/Hanuyoth,翻譯出來是「商鋪」(shops; b. Sanhedrin 5:1, 41A)。[1]


這些商鋪的位置,大概是聖殿南面的等位置:聖殿南面出入口(即南梯southern steps)、聖殿山平台南面的「王室柱廊」(Royal Stoa; 即Al Aqsa清真寺所在)、聖殿山西南出入大樓梯(即羅賓遜拱門[Robinson’s Arch])。



第一世紀聖殿模型
南梯(Southern Steps), 王室柱廊(Royal Stoa), 
羅賓遜拱門(Robinson’s Arch)

1968年2月,考古學家 Benjamin Mazar 在聖殿山西南和南面一帶,開始龐大的考古發掘工作,幾十年的工程出土了大量實物資料,可重建第一世紀聖殿的規模和活動。[2]

羅賓遜拱門

聖殿山西南角的羅賓遜拱門(Robinson’s Arch,見前文)剩下來突出的小部份,按拱門以下一連串的牆墩,便知道拱門連接著一道龐大L形樓梯,連接著上方聖殿山的西南入口和地面的石板大街。


羅賓遜拱門遺跡

羅賓遜拱門重構模型

羅賓遜拱門之下的石板大街,是一條第一世紀沿著聖殿西牆向北伸展的的大街,兩旁是店舖的遺跡。在主後七十年,羅馬軍毀滅聖殿時,將羅賓遜拱門和聖殿牆壁拆卸,被推下的大石,使大街上的石板嚴重下陷。



沿著西牆向北伸展的的大街


大街上的石板嚴重下陷

另外,考古學家發掘聖殿山南面南梯一帶時,出土了許多屬於希律時期的文物。[3]其中一件是一塊細小的圓柱形小石。石上刻有希伯來文(!brq; korban),意思是「祭物」,亦有兩隻鴿子倒轉的刻印(表示鴿子已死?)。考古學家估計這是一個石碼(stone weight),用來衡量祭祀用的雛鴿 (雛鴿是律法書上提過的祭物,路2:24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斑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參利12:8)。這石碼可能屬於其中一間買賣祭品的商舖。



聖殿山南梯(southern steps)




刻有希伯來文(!brq; korban; 意「祭物」)
和兩隻鴿子的石碼(下圖),
上圖是用石碼印出的蠟印 [4]

兌換銀錢
此外,猶太人到聖殿奉獻,不能夠隨便以爛銅爛鐵作獻金。相等於今日在香港的教會,難道你可以將人民幣、台幣、禮品卡,甚至家中拿來的爛銅鐵,投進奉獻箱內?這樣的話,教會處理獻金很成問題。

所以,耶路撒冷《塔木德經》提到聖殿山有兌換銀錢的桌子:「 [亞達月[5]]的十五,兌換銀錢的會在各省擺設桌子。[亞達月]廿五日,他們會在聖殿(山)擺設桌子。」(y. Sheqalim 1.3) [6]


當時,聖殿當局規定,獻金要用當時羅馬帝國流通的推羅銀幣(Tyrian shekel)。巴比倫《塔木德經》說:「每當律法書提到『錢』,意指推羅銀幣;每當拉比談到錢,他們指的是眾省流通的銀幣」(b. Qiddushin 1:1, V.1.F)。[7]


有史以來,腓尼基地是東地中海岸大海港所在地。推羅(Tyre)、西頓(Sidon)和烏加列(Ugarit)等海港,掌握著地中海的海運貿易,如同今天的香港或新加坡等。[8]推羅鑄造的銀幣,品質特別良好,純銀度高達95%,平均重14 克,由主前126-主後65年風行中東世界。



推羅銀幣面刻有神像米格(Melqart)[9]
銀幣背面推羅商船頭的鷹像
Photo: Clara Amit

其實,推羅銀幣刻上動物和假神的形象,是不能被正統猶太人所接受的[10]。但是,推羅銀幣質素高,故猶太拉比以它作為半舍客勒聖殿稅,也無可口非。[11] 猶太律法有這樣的討論:

  • 《米書拿》說,逾越節前的20天,聖殿會開始收稅(m. Seqalim 1:3)。
  • 「頭生兒子的贖價為五個細拉(sela)的推羅銀幣」(m. Bekhoroth 8.7) 。[12]
  • 《陀瑟他》(Tosefta)記:「每當摩西五經提到銀子,就是推羅銀幣。甚麼是推羅銀幣?乃是耶路撒冷的銀幣」(Tosefta Ketubot 13:20)。
所以,聖殿有專人在門口、城鎮或城門,為從各地而來的猶太人,提供貨幣兌換和賣祭品的服務。商舖可以藉買賣牛羊牟利,所以有律法管制(m. Keritoth 1:7K-L),[13] 貨幣兌換亦有所規定,提防濫用和高利貸的出現(m. Seqalim 1:6)。按一學者估計,在希臘時期一次兌換的手續費收4-8%利潤。[14]

這樣看來,聖殿就是一所銀行。其實,細心看舊約一些經文,聖殿和銀行是同體的:[15] 

  • 王上7: 51所羅門王做完了耶和華殿的一切工,就把他父大衛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帶來放在耶和華殿的府庫裏。
  • 王下18:15希西家就把耶和華殿裏和王宮府庫裏所有的銀子都給了他。
  • 王下16:8亞哈斯將耶和華殿裏和王宮府庫裏所有的金銀都送給亞述王為禮物。
  • 代上9:26這四個門領都是利未人,各有緊要的職任,看守上帝殿的倉庫。
  • 代上28:11-12 11大衛將殿的遊廊、旁屋、府庫、樓房、內殿,和施恩所的樣式指示他兒子所羅門,12又將被靈感動所得的樣式,就是耶和華上帝殿的院子、周圍的房屋、殿的府庫,和聖物府庫的一切樣式都指示他;
  • 代下36:18迦勒底王將上帝殿裏的大小器皿與耶和華殿裏的財寶,並王和眾首領的財寶,都帶到巴比倫去了。
  • 尼13:11我就斥責官長說:「為何離棄上帝的殿呢?」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們照舊供職。12猶大眾人就把五榖、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13我派祭司示利米雅、文士撒督,和利未人毗大雅作庫官管理庫房;副官是哈難。哈難是撒刻的兒子;撒刻是瑪他尼的兒子。這些人都是忠信的,他們的職分是將所供給的分給他們的弟兄。
  • 瑪加比下3:10 大祭司聲明說:庫內的存款,都是寡婦孤兒所寄存的;11 還有一部份是位高望重的托彼雅的後裔依爾卡諾(Hyrcanus son of Tobias)所寄存的;至於全庫的財寶,並沒有像邪惡的息孟(Simon)傳報的那樣多,只有銀子四百「塔冷通」(即「他連得」),金子二百「塔冷通」罷了。
以上瑪加比下3:10-11內容更清楚,聖殿庫房的奉獻是大小人民所貯蓄起來的,為了救濟孤兒寡婦。按一位學者估算,400他連得銀子和200他連得金子[16] ,相等於今天的300萬美元。[17] 可想而知,如大祭司家族有誠信,百姓可以無憂,若他們從中敲詐,人民(尤其無倚無靠的人)便無可奈何地受苦。

不少經外文獻明示和暗示,掌管聖殿的大祭司家族,不但富庶,而且腐敗、貪婪甚至暴力。這些經外文獻出自拉比文學、昆蘭古卷和約瑟夫等。[18]


約瑟夫在《猶太戰爭》中這樣記載,在第一次猶太人暴動爆發時(主後66年),當時羅馬兵力不足,猶太叛亂份子攻入耶路撒冷上城,燒毀大祭司亞拿尼亞的住院和亞基帕王和百妮基氏的王室物業後:「之後,他們到貯藏檔案的地方放火,急忙地燒燬屬於債權人的合約,從而解除付債之責;而這樣做,可以獲得許多曾有債務之百姓的支持,又能說服貧民加入革命,不再怕反抗富戶;這樣,守衛檔庫的人逃離後,他們便將記錄燒毀」(《猶太戰爭》2.427)。之後,眾貴冑和祭司長從地道逃生,其他跑到耶路撒冷城西的希律王宮中避難。


這段記述清楚表明聖殿祭司們敲詐百姓,對百姓進行經濟欺壓。所以,叛亂份子攻取了聖殿後,第一件事就是燒燬檔案庫的債務記錄。就好像今日反對者闖入中央銀行,燒毀所有記存負債的紀錄,燒毀當中的電腦和資料庫。


當時平民在經濟上受到怎樣的欺壓,我們沒有實際的數據。但是,同期的埃及草本,保留了一些個人或組織的債務合同。這些合同一般指定貸款期(通常是一年或以下),利率(常高達到每年12%),貸款及還款形式(硬幣與/或實物支付的類型),還款擔保和違約後果,與及清楚確認債務人的身份。[19]



第一次猶太人反羅馬革命銀幣
(左邊是酒杯,杯邊貼上珍珠,上面
兩個古希伯來字母[由右至左]שׁ和ג,
指sh(enat) g(imel),即猶太戰爭的
「第三年」(即主後68年)。
圍繞銀幣的字寫著「半舍客勒」;
幣的另一面刻上三粒石榴支,
銘文是「耶路撒冷聖[城]」)[20]

貧富懸殊問題
這裡值得一提,古代社會當中,農民陷入負資產的機會很多。家庭人口可以帶來正面和負面影響,人多故然好辦事,但亦加重生活負擔,一旦遇上荒年便被迫借貸。巴勒斯坦地雨水不穩定亦可導致旱災荒年。初期教會時期前後,巴勒斯坦地分別遇上兩次大旱災,第一次在大希律執政時(主前25年);第二次羅馬王克勞第(Claudius,主後46年;參徒11:28)。然而,平民負資產的最重要原因,是在上當權者苛刻的要求,徵收什一稅、其他稅項、貢品,與及無了斷的費用,加劇小地主沉重的壓力(有證據顯示,農業生產總值的35%-40%被抽取作稅費)。農民根本無力償還債項或資金貸款,往往在自己的土地上成為佃農(要租借自己田地務農)。[21]

此外,古代社會之中,經濟、道德價值、社會權力等,彼此不能分割。「富」不只是經濟性的描述,同時是社會和道德性的字眼。富者,便有權力和地位,隨時可奪取他人的資產。貧者,就缺乏保障自己的能力,隨時可被有權者欺壓。這樣,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情況,很容易變本加厲。


尤其在古代的巴勒斯坦社會,生活當中所有的資源都是有限的。物質的資源(例如水、土地、錢財、人手等)固然是有限,就連非物質的資產(社會地位、權力、機會、安全等)也是有限。情況好像多人要分一個生日蛋糕,而蛋糕是永遠不會越來越大,任何人取得較大的一塊,便意味著其他人只能分得更小塊。現代人眼中,收購、盈餘、開發等等常是純經濟性的用詞。但是,在古代農民眼中,收購常被看為盜竊,牟利或積攢財寶,就有敲詐或詐騙成份。


因此,古代社會受尊敬的人,就是滿足於應得的資產的人,他不願謙更多,即是說,不願奪取屬於別人資產。[22] 或許我們應該加一點,耶穌要求富足的人,不單知足[23],還要慷慨就義,與貧人分享,這才是敬虔。耶穌對當時的富庶的人,有更崇高的理念(年青財主[太19:21;可10:21;路18:22];參弗4:28)。


小結

在羅馬總督之下,大祭司掌握至高的政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24] 店舖和生意全都由大祭司家族所管制。[25] 既然如此,耶穌潔淨聖殿,不是因為聖殿中有買賣,也不是因為買賣位置的問題,而是買賣本身出現了嚴重的問題,以致耶穌大怒要為聖殿清場。

耶穌指聖殿是賊窩,賊窩是盜賊結集之地,是盜賊收藏不義之財,囤積本身不屬自己的財物之密室。耶穌潔淨聖殿,是直接挑戰大祭司的傀儡政府,也抵抗在其背後的羅馬政權。[26] 


註腳:

  1. 另見Aboda Zara 8.2;引自 Bahat, Dan. 2006. “Jesus and the Herodian Temple Mount,” in Jesus and Archaeology, ed. James H. Charlesworth.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p. 306-7. b. Sanh. 5:1, 41A: “Forty years before the destruction of the Temple the sanhedrin went into exile and conducted its sessions in Hanut” (Neusner, Jacob. 2011. The Babylonian Talmud: A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vol. 16. Peabody, MA: Hendrickson Publishers, 207).
  2. Mazar, Eliat. 2002. The Complete Guide to the Temple Mount Excavations. Jerusalem: Shoham Academic 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3. Mazar, Eliat. 2002. The Complete Guide to the Temple Mount Excavations. Jeruslaem: Shoham Academic 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25-62.
  4. Mazar, Eliat. 2002. The Complete Guide to the Temple Mount Excavations. Jeruslaem: Shoham Academic 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34.
  5. 即西曆二、三月
  6. T. Shek. 1.6, 174; Neusner, Jacob. 2008. The Jerusalem Talmud: A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Peabody, Massachusetts: Hendrickson Publishers.
  7. Neusner, Jacob. 2011. The Babylonian Talmud: A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vol. 12. Peabody, MA: Hendrickson Publishers, p. 41。另說:「每當律法書提到錢,意指推羅銀幣;什麼是推羅銀幣?推羅銀幣就是耶路撒冷幣。」(“Whenever the Torah says money, then it is Tyrian money, and what is Tyrian money? Tyrian money is Jerusalemite [money].”) 見 Bahat, Dan. “Jesus and the Herodian Temple Mount,” in Jesus and Archaeology, ed. James H. Charlesworth.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2006, p. 306 and p. 306n41。
  8. 以西結28章就是神對當時的雄霸海洋貿易的推羅城作的審判。
  9. 到了主前二世紀,米格被等同於傳統的腓尼基神明巴力。(Day, John. 1992. “Canaan, Religion Of.” In Anchor Yale Bible Dictionary, ed. David Noel Freedman. New York: Doubleday, p. 832)。希臘人將米格當成海格力斯(Hercules)。
  10. Richardson, P. 1992. “Why Turn the Tables? Jesus’ Protest in the Temple Precincts,” in E. H. Lovering, Jr., ed., SBLSP 31 , pp. 507-23; Murphy-O’Connor, J. 2000. “Jesus and the Money Changers (Mark 11 :15-17; John 2 :13-17),” Revue Biblique 107/1: 42-55)。這可以是其中一個原因,不過,如果耶穌只是反對聖殿使用刻有假神像的銀幣的話,他又為什麼連買賣祭物的桌子也一同翻轉?
  11. 猶太人聖殿「人頭稅」,見出埃及記30:11-16;馬太福音17:24-27。猶大賣耶穌所得的「三十塊錢」,也有可能是推羅銀錢,相等於120個銀幣(denarii),即一個工人的四個月工資。Betlyon, John W. 1992. “Coinage.” In: Anchor Yale Bible Dictionary. New York: Doubleday, ed. David Noel Freedman, p. 1086.
  12. Neusner, Jacob. 1988. The Mishnah: A New Translation.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13. Neusner, Jacob. 1988. The Mishnah: A New Translation.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838.
  14. Betlyon, John W. 1992. “Coinage,” in Anchor Yale Bible Dictionary, ed. David Noel Freedman. New York: Doubleday, 1086-87.
  15. Hamilton, Neill Q. 1964. “Temple Cleansing and Temple Bank,”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Vol. 83, No. 4 (Dec.), pp. 365-372. 引用的經文都是Hamilton列出的,他還加上德訓篇42:7; 多俾亞傳1:14; 9:5.
  16. 假設銀子對金子的比例是1:10,共等於2,400他連得銀子,Goldstein, Jonathan A. 2008. II Maccabees: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vol. 41A, Anchor Yale Bible. New Haven;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9.
  17. Hamilton, Neill Q. 1964. “Temple Cleansing and Temple Bank,”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Vol. 83, No. 4 (Dec.), p. 366.
  18. Evans, Craig A. 1995. “Jesus Action in the Temple and Evidence of Corruption in the First-Century Temple,” in Jesus and His Contemporaries: Comparative Studies. Leiden: Brill, p. 319-344。有些學者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支持耶穌潔淨聖殿是針對聖殿當局腐敗貪瀆,例如:Sanders, E. P. 1985. Jesus and Judaism. Philadelphia: Fortress, p. 61-76, 367n39; Keener, Craig. 2003. The Gospel of John, A Commentary, vol 1. Peabody: MA: Hendrickson, p. 522-523; Burge, Gary M. 2000. John,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p. 95。所以,耶穌只是作先知,宣告舊的聖殿(人手所造的)要過去,新的聖殿(非人手所造)要實現。毫無疑問,耶穌潔淨聖殿有神學意義,不竟,人手所造的聖殿,包括舊約祭祀和祭司等制度,只是後事的影兒(如希伯來書所講)。聖殿潔淨聖殿是未世性的,也是新約整體的信息,Bruce Waltke說得對,新約當中沒有重建聖殿的預言,因為基督成為聖殿的實現(參Waltke, Bruce K. 2006. "Land in the New Testament." Regent College Summer School Evening Public Lecture Series. Vancouver, BC: Regent College)。但是,聖殿的腐敗與耶穌的實現兩者之間並非互相對立。舊的聖殿要過去,不單是因為耶穌的來,也是因為它的不義。
  19. Mason, Steve with Honora Chapman. 2008. Flavius Josephus: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Volume 1B: Judean War 2. Leiden, Boston: Brill, p. 325n2687.
  20. 猶太人革命時鑄造的錢幣,是沒有神、人、動物的形象的,除了因為十誡第二誡不可刻偶像的原因,也可能是對之前祭司容忍推羅銀幣的反抗。
  21. Malina, Bruce J., and Richard L. Rohrbaugh. 1992. Social-Science Commentary on the Synoptic Gospels. Minneapolis: Fortress, p. 62-63.
  22. Malina, Bruce J., and Richard L. Rohrbaugh. 1992. Social-Science Commentary on the Synoptic Gospels. Minneapolis: Fortress, p. 251.
  23. 參提前6:6-8
  24. 約瑟夫在《駁阿彼翁》(Against Apion) 2:185-188,為到猶太人的政體引以為榮,他說,猶太律法是最美善的憲法,民事的最高決策權交由大祭司,這樣的政體是最神聖的。
  25. Jeremias, Joachim. 1969. Jerusalem in the Time of Jesus. Philadelphia: Fortress, p. 49. 學者甚至提出一個可能性,主後三十年,大祭司該亞法在外邦人院建立市場。V. Eppstein, “The Historicity of the Gospel Account of the Cleansing of the Temple”, ZNW 55 (1964), pp. 42-58;引自Davies, W. D. and Dale C. Allison Jr. 2004.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aint Matthew,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London; New York: T&T Clark International, p. 145.
  26. Malina, Bruce J., and Richard L. Rohrbaugh. 1992. Social-Science Commentary on the Synoptic Gospels. Minneapolis: Fortress, p. 129.

星期六, 12月 29, 2012

羅賓遜拱門,希伯來銘文

其中一位讀者提到在西牆上,可以找到一句希伯來文的銘文。這塊石頭的位置,是在羅賓遜拱門之下第五行,若細心觀察,便可以找到。以下相片指出這塊石頭的位置:


(羅賓遜拱門,希伯來銘文位置)


(羅賓遜拱門,希伯來銘文)

(羅賓遜拱門,希伯來銘文
Photo Courtesy of Millicent Wong)

石上刻上的經文是以賽亞書66:14上:「你們看見,就心中快樂,你們的骨頭必得滋潤,像嫩草一樣」。

當1967年六日閃電戰,以色列取回耶路撒冷之後,各項考古發掘便在耶路撒冷舊城(特別是猶太人區)開始,考古學家便雅憫瑪沙(Benjamin Mazar)在羅便臣拱門向下發掘時,便發現這段希伯來文經文。

旅客今天所站之處,是拱門之下的石板街道,當然屬於主後第一世紀。如以上相片所見,這塊刻有希伯來文經文的石頭,比街道的層面高得多,所以必定是主後第一世紀之後。

到底銘文屬於那一個時期,學者各有不同見解?瑪沙認為這段經文是在拜占庭時期,朱利安(Julian)執政期間時出現的(主後361-363年)。這位朱利安王,不同於其他拜占庭王,因他不信基督教,又容許猶太人回到耶路撒冷,甚至可以重建聖殿,使猶太教享有復甦的兩年。後人稱他為「背道者朱利安」(Julian the Apostate)。瑪沙認為這段經文是在朱利安作王時刻上,表示猶太人重建聖殿的盼望。

其他說法認為銘文屬於主後900年,由一些久不久回到西牆祈禱的猶太人留下的,屬於主後900年的原因,是因為銘文之下約四尺的土層中發現多個屬於主後900年的猶太人墳墓,銘文可能是紀念這些猶太人,表達復活的盼望。

參羅賓遜拱門一文

星期五, 9月 07, 2012

耶路撒冷聖殿山東南,發現第一聖殿時期的大型水庫

以色列文物局於今天星期四報導,考古學家在聖殿山西南面的羅賓遜拱門街道之下,發現大型水庫。

考古工程原本集中於發掘一條屬於第二聖殿時期的排水道,這排水道由羅賓遜拱門街道之下,伸展至大衛城南面的西羅亞池,源著耶路撒冷東山和西山之間的中谷和約瑟夫稱的Tyropoeon山谷,Tyropoeon是希臘文,有學者認為其意是「奶酪製造者之谷」(Valley of the Cheese-makers),另一說其意指約珥書的「斷定谷」或「判定谷」(3:14)。




按考古學家Eli Shukron所說,考古人員在發掘清除這條排水道的時候,在排水道床岩上發現一小決口,決口通往這個大型儲水池。水庫容量約有250立平米,屬第一聖殿時期,到目前為止,這水庫是耶路撒冷發現的水庫當中最大的一個,必然是一個公用的水庫。




第一聖殿時期的大型水庫
相片來源:以色列文物局
Vladimir Naykhin, IAA

大型水庫表面抹上多層防水石灰(waterproof plaster),推斷屬第一聖殿時期。

自然與公園管理局的首席考古學家和古代水系統專家Tvika Tsuk博士所說:「剛曝光的大型水庫,與附近其餘兩個儲水池,無論在格式上,或水池表面的淺黃色防水石灰,均與其他第一聖殿時期的水庫相似,類似的水池曾在伯示麥出土。此外,石灰上亦找到工人塗抹石灰時留下的手印,類似的現象亦見於別是巴、亞拉得和伯示麥的水庫。」

Tsuk補充:「這個靠近聖殿山的大型水庫所儲備的水,應是用作聖殿山平日之運作,也為朝聖者上聖殿時需要潔淨和飲用之用。」

水庫的發現,將最近在這區的考古發現串連成一幅更大圖畫,發現的水庫位於聖殿山西南面的羅賓遜拱門之下,表明在第一聖殿時期,聖殿山以西一帶,在大希律擴建聖殿之前,曾有相當稠密的建設。到了希律大規模將聖殿山向南和向西擴建,建立公共設施和街道時,便將舊有的建設拆卸,以致現在所遺留的,是一連串鑿在石山上的設施,其中之一就是現在的大型水庫。

考古學家Eli Shukron實地介紹水庫

註釋:
第一聖殿時期,指主前1000-586年之間。大衛統一十二支派作以色列和猶大王時,大約主前1000年,也就是鐵器時期II,大衛定都於耶路撒冷,即大衛城。之後,大衛的兒子所羅門繼位,在耶路撒冷建造聖殿。然後王國南北分裂,北國以色列在亞述的攻打之下於主前722年亡國。南國猶大於主前586年亡國,猶大人被擄於巴比倫。

第二聖殿時期,由主前539年-主後70年間。在波斯的統治之下,猶大人於539年回歸重建家園,於516年再建聖殿,這個第二聖殿直到主後70年被羅馬軍拆毀。在這個時期,猶太人的民族和神學思想經歷許多變遷。政治方面猶太被不同的帝國所統治,波斯帝國亡後,主前333年,希臘亞歷山大統治整個近東世界,帶來西方希臘文化(Hellenism),亞歷山大於323年死。先由埃及之托勒密(Ptolemaics)統治巴勒斯坦地,後塞留古(Seleucids)統治敘利亞和巴勒斯坦等地。

哈斯莫尼家族(Hasmonean)或馬加比(Maccabees)革命爆發(主前167年)。塞留古王Antiochus IV Epiphanes洗劫耶路撒冷和聖殿。哈斯莫尼重奪耶路撒冷,重獻聖殿(主前164年)。猶太人獨立約一百年,即哈斯莫尼王朝 (主前141-63),直到主前63年,羅馬將軍龐貝攻取耶路撒冷。主前40年,大希律成為羅馬任命的猶大王,大大擴建聖殿。主前4年希律逝世之後,其三子瓜分巴勒斯坦地,亞基老接管猶大和撒馬利亞地,直到主後6年被羅馬廢。羅馬直接派總督本丟(prefect)統治猶大地。第一次猶太人革命終於主後66-70年爆發,羅馬軍於主後70年毀耶路撒冷聖殿,結束所謂「第二聖殿時期」。

星期一, 12月 26, 2011

在聖殿山發現「祭物潔淨認證泥印」

以色列文物局(Israel Antiquity Authority,簡稱IAA)在十二月廿五日聖誕節發報,考古學家於聖殿山西南的羅賓遜拱門(Robinson's Arch)一帶發掘出的泥土,經過濕水篩選之後,發現了一個泥印,泥印形狀如紐子,直徑約二厘米(3/4寸):

(相片來源:IAA/Vladimir Naykhin)


(相片來源:IAA/Vladimir Naykhin)


泥印上刻有兩個亞蘭文字,共六個字母:
1. דכא:或דכי,意思是潔淨
2. ליה:由前設詞ל和希伯來神名字的簡寫יה所組成


所以,דכא ליה (音daki leya)的意思是「潔淨歸耶(和華)」(pure to the Lord)


《米書拿》有關泥印的記載
主後第二世紀成書的猶太法典《米書拿》(Mishnah),Sheqalim一章提到十五位管理聖殿事務的人,其中一位祭司是比哈斯的兒子約哈蘭(Yohanan b. Pinhas)是在聖殿負責管理泥印的(m. Seqal. 5:1A)。5:4說:


「5:4A 若有人想買奠祭,便要見約哈蘭,他被設立管理泥印的。
5:4B獻祭者給他費用,從約哈蘭取一個泥印。
5:4C 他便去見亞希亞(Ahiah),就是被設立管理奠祭的。
5:4D 亞希亞將泥印給他,接納他的奠祭。」[1]


這個小泥印,加上米書拿的記載,可見在第一世紀聖殿時期,獻祭者會帶著祭物(奠祭或其他祭物),先見祭司付上「手續費」,祭物經由祭司泥印,認證祭物是合乎潔淨的要求,才能把祭物獻到聖殿。


約瑟和馬利亞的獻祭
約瑟和馬利亞在耶穌出生之後的第八天,將他帶到耶路撒冷的聖殿。這是按摩西的律法,母親過了七天的不潔淨期,便可為男嬰行割禮,也要獻祭和贖罪祭,燔祭要取一隻一歲的羊羔,贖罪祭取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但是,如果她的經濟能力負擔不起一隻一歲羊羔,她可用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代替(利未記12:1-8)。


路加福音2:24說,約瑟和馬利亞所獻的,正是一對斑鳩,或用兩隻雛鴿。這短短一節的經文,表示約瑟和馬利亞是屬於社會當中的較低下的階層。


無論如何,他們獻祭時,也可能辦過類似的潔淨泥印認證的手續。


小結
考古學家Eli Shukron 與Ronny Reich討論到這泥印時表示,這是首次在考古發掘之中發現類似的文物,這發現亦直接顯示出在第二聖殿時期聖殿的活動。耶路撒冷時報亦發表了一段訪問Ronny Reich的短片。



其他第一世紀文物:
瓦瓶、油燈、香水瓶[相片中間高身小瓶]
(相片來源:IAA/Vladimir Naykhin)



有關報道,見以色列官方報道,CBS, Reuters, and Arutz-7.


備註:
[1] 意譯自:Jacob Neusner, The Mishnah : A New Translation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8), 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