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解法
弟兄所尊敬的老牧師這樣解釋經文:從前古代的耶路撒冷城,日落西山之後,城門便會關上,人要進城,便要靠城門旁的側門出入,這側門細小,只有一個人的身位,而這道側門的名稱,就是「針眼門」。
可以想像,財主晚上來到城門,要進城的話,只能自己進去,不要說背後的駱駝不能進入「針眼門」,駱駝背上大大小小的財物,更沒有可能進城了。所以,要麼就放棄財物,身無一物的自己進城,要麼就留在城外,哀哭切齒。耶穌所講的,甚有道理。
巴勒斯坦地的駱駝
這種的解經講法也有第二個版本,就是說,這道側門大小有一隻駱駝的身位,財主自己進去當然沒有問題,但隨後的駱駝背著許多財物,要通過「針眼門」,就要先將駱駝上的財物捨下,才能進城。
第三個版本提出,駱駝要進較小的「針眼門」,必要先屈膝,放棄背上的包子,才能進入門口走進城裡去。屬靈教訓明顯非常,要進天國麼?財主必要謙卑下來,那麼因為財主都是貴顯之人,怎可能屈膝謙卑?財主進天國,何奇難!
無論哪一個版本,這類解法常常出現於教會講台,耶穌說財主進天國很不容易,難在財主不願放棄背著的明貴財物!比喻生動非常,叫我面前的小弟兄,十分佩服。
古代紡織用的針
Wikimedia Commons
但是仔細想想,無論是那一個版本,這種解法也產生實際的問題。沒錯,財主要脫下背著的財物才能通過「針眼門」,但是實際上要進「針眼門」並不困難,財主只要先脫下背包,將背包拖在後面便可,最終是不需要放棄心愛的財物,只不過用其他方法進城罷了。
即使你使用第二個版本也好,「針眼門」有駱駝的身位大,亦引起同一個實際問題,財主只要將駱駝背上的財物拿下,駱駝先進去,之後才把大大小小的財物分開拖進城去,最後無需放棄心愛的財寶,要進城可能有點麻煩,但不是沒可能,人能所能也。難道拉比耶穌,沒有考慮到比喻中這麼明顯的漏洞?
再者,門徒聽了耶穌的比喻之後,竟然看不見漏洞,還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19:25),接著,耶穌又看著門徒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19:26)。明明進入「針眼門」只是方便與否,不是沒有可能,為什麼門徒與耶穌之間的對話,強調著可能性的意味?故此,老牧師說法雖然生動,卻與上下文發生矛盾。
幾份後期拜占庭時代的抄本,將「駱駝」(χάμηλος) 一字改成「繩索」或「船隻用的粗繩」(χάμιλος),兩字發音相近,此舉表示當時的文士希望增加經文的可能性,改成粗繩穿針眼。但是,「駱駝」是原本的用詞[1]。
針眼門
到底「針眼門」的解法出自何處?解經家追溯其源頭,得到不同答案,出自主後九到十五世紀之間。無論如何,這種解法歷史悠久,並非近代十九世紀才出現的現代產品[2]。
更重要的是,「駱駝進不了針眼門」的講法,假設了耶路撒冷城的城門有一道小側門,名為「針眼門」,或者古代城門的設計是有一道小側門的。這個假設沒有任何根據,考古學家在古城發掘時,的確發現古城門,城門有大也有小的,但問題是,沒有發現一些古代城門,設有另一道小側門,枉論耶路撒冷城門有「針眼門」。
但城門,青銅時代後期(Middle Bronze Age)
巴勒斯坦地最古舊的拱門城門之一
約主前1800年,用泥磚建造
奧土曼時代約帕門(Jaffa Gate)
古代的文獻之中,也沒有提過這種「針眼門」的建設。第一世紀猶太歷史家約瑟夫,詳細描述當時的耶路撒冷城牆和城門時,也沒有提過城門有一道細小的「針眼門」(《猶太戰爭》[Wars of the Jews] 第四章)。所以,「針眼門」的說法,根本沒有考古和背景的支持,壞鬼釋經的一種。
耶穌為什麼在比喻當中,對比駱駝和針眼?答案很簡單,因為當時巴勒斯坦地最大的動物就是駱駝,而人肉眼看到最小的洞孔,就是家居所見的針眼,最大的動物怎能穿過最小的洞孔?耶穌的聽眾必能立刻聽出他的幽默。
耶穌使用誇飾法(hyperbole),將最大對比最小,滑稽地道出財主進天國是人間不可能發生的事,只有在神才有可能。
備註:
[1] Bruce Manning Metzger, United Bible Societies, A Textual Commentary o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Second Edition a Companion Volume to the United Bible Societies’ Greek New Testament (4th Rev. Ed.) (Lond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1994), 40.
[2] R. T. France, The Gospel of Matthew,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Wm. B. Eerdmans Publication Co., 2007), 738n35.
[3] Jacob Neusner, The Babylonian Talmud: A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vol. 1 (Peabody, MA: Hendrickson Publishers, 2011), 374. 耶穌在馬太福音23:24也作大小的對比: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
6 則留言:
很好的分析,谢谢。
应该还是“针门”说法比较接近。其实原希腊文用词“τρηματος ραφιδος”是“孔”和“穿”。并没有说是针。在拿撒勒村就显示那时候即使农家的门也有这种小门,当地人称为“过孔”,为了防止士兵的长驱直入。比如现在耶路撒冷的粪厂门还有这样的小门。从翻译上应该说的是“骆驼过孔门”。另外耶稣在新约中的比喻都是有出处的,犹太文化中的比喻都是有出处的,只有东方文化才会有那种夸张的比喻。
由於「針門」的説法,沒法跟門徒的反問「誰能得救」掛得上,反映門徒們以他們當時當地的理解,完全不是「針門」那一回事。 耶穌那段話說的重點是「富有的人,誰能進天國呢? 然而,在人不能,在上帝凡事可能」。 稅吏撒該便是一例。 查聖經必須按照聖經本意,附加人意解經,只會越來越以訛傳訛了呢!慎之。
反之,主耶穌說「約拿在魚腹裏三日,照樣人子要在地裏三日,然後復活」,正是有關「上帝凡事可能」,不少教徒或神學家卻又不相信呢! 所以,基督的忠心僕人們,必須按照聖經本意研究並解釋聖經啊! 信與不信,是世人的自己抉擇。 忠不忠心,是基督門徒的考驗!
耶穌提出的是:容易(得救)與否,不是能(得救)與否的問題。
門徒因「分外希奇」,理解為能(得救)與否的問題。
Mark Sir 解釋有道理, 表現出他solid 釋經學和聖經考古的功力。Vancouver 牧人 Pete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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