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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0月 25, 2014

耶穌潔淨聖殿

近日香港抗命運動,引發許多人對社會政治的關注,教會亦不能逃避政治的爭論。在這些討論當中,引用聖經在所難免,其中一段最常出現的,就是耶穌潔淨聖殿的經文。

耶穌潔淨聖殿,四福音書均有記述(太21:12-13;可11:15-17;路19:45-46;約2:13-16),另外,當祭司長文士等人要控告耶穌時,也嘗試以耶穌潔淨聖殿時說的話作呈堂證供。他們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上帝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太26:61;可14:58-59)。對第一世紀的讀者來說,耶穌潔淨聖殿是何等震撼的行動。


這段經文對現代讀者也有產生深刻的印象,一般人心目中的耶穌,是柔弱溫和,善良非常,但這段經文顯示出耶穌的另一面,怒火,義憤,把牛羊都趕走,推翻兌換銀錢的桌子。不過,教會應用此經文時,多流於表面或只顧方便,例如:教會在主日不能有買賣或現金找續;教會是敬拜神的地方,不能作商業用途等等。這種用法完全錯誤,漠視經文背景。筆者在此整理一下當時的背景,幫助了解耶穌潔淨聖殿的宗教、政治等意義。


聖殿的本質

對於現代人來說,宗教和世俗是完全分開的。個人修養、敬拜禱告純屬於宗教範疇;政治、經濟、社會等均屬世俗之事。屬靈和屬世,有如河水不氾井水。但是,在聖經時代,宗教、經濟和政治是彼此不能分割的一體,聖殿不是純宗教性的建築物,而是宗教、經濟和政治的中心。

旺鋪出租

既然如此,聖殿內設有賣牛羊鴿子等商店,無須驚訝,甚至有其實際的需要。試想想,朝聖者由加利利來到耶路撒冷,至少要三四天的路程,如果帶著獻祭用的小羊有損傷,帶有殘疾,便不能獻於聖殿。有見及此,律法書也有實際的安排:

「24 當耶和華-你上帝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裏去,25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上帝所要選擇的地方去。26 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上帝的面前吃喝快樂。」(申命記14章)


所以,遠地以來的朝聖者,可帶著銀子,來到耶路撒冷時,在聖殿店鋪中買牛、羊、白鴿等為祭物。錢幣未通用之前,古人帶著銀鋌(silver ingot),到了買賣的地方,按法瑪秤出銀塊。



(上面是耳環等;下面是銀鋌)
Photo: Gabi Laron


後來,為了統一和方便商貿,漸漸出現貸幣系統。在巴比倫時期之後,官方錢幣才出現於巴勒斯坦地。波斯時期最常見的錢幣之一,就是「猶大幣」(Yehud coin)。「猶大幣」刻上亞蘭文三個字母YHD,也就是波斯時期猶大省的亞蘭文名稱Yehud。幣上圖像有時刻有獵鷹、百合花(如下圖)、貓頭鷹、人像等。



波斯時期巴勒斯坦地的猶大幣
銀幣直徑約0.5厘米(1/4寸)

說回聖殿的商店作祭物買賣,猶太法典《塔木德經》(Talmud)也提到,聖殿山有個地方叫Hanut/Hanuyoth,翻譯出來是「商鋪」(shops; b. Sanhedrin 5:1, 41A)。[1]


這些商鋪的位置,大概是聖殿南面的等位置:聖殿南面出入口(即南梯southern steps)、聖殿山平台南面的「王室柱廊」(Royal Stoa; 即Al Aqsa清真寺所在)、聖殿山西南出入大樓梯(即羅賓遜拱門[Robinson’s Arch])。



第一世紀聖殿模型
南梯(Southern Steps), 王室柱廊(Royal Stoa), 
羅賓遜拱門(Robinson’s Arch)

1968年2月,考古學家 Benjamin Mazar 在聖殿山西南和南面一帶,開始龐大的考古發掘工作,幾十年的工程出土了大量實物資料,可重建第一世紀聖殿的規模和活動。[2]

羅賓遜拱門

聖殿山西南角的羅賓遜拱門(Robinson’s Arch,見前文)剩下來突出的小部份,按拱門以下一連串的牆墩,便知道拱門連接著一道龐大L形樓梯,連接著上方聖殿山的西南入口和地面的石板大街。


羅賓遜拱門遺跡

羅賓遜拱門重構模型

羅賓遜拱門之下的石板大街,是一條第一世紀沿著聖殿西牆向北伸展的的大街,兩旁是店舖的遺跡。在主後七十年,羅馬軍毀滅聖殿時,將羅賓遜拱門和聖殿牆壁拆卸,被推下的大石,使大街上的石板嚴重下陷。



沿著西牆向北伸展的的大街


大街上的石板嚴重下陷

另外,考古學家發掘聖殿山南面南梯一帶時,出土了許多屬於希律時期的文物。[3]其中一件是一塊細小的圓柱形小石。石上刻有希伯來文(!brq; korban),意思是「祭物」,亦有兩隻鴿子倒轉的刻印(表示鴿子已死?)。考古學家估計這是一個石碼(stone weight),用來衡量祭祀用的雛鴿 (雛鴿是律法書上提過的祭物,路2:24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斑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參利12:8)。這石碼可能屬於其中一間買賣祭品的商舖。



聖殿山南梯(southern steps)




刻有希伯來文(!brq; korban; 意「祭物」)
和兩隻鴿子的石碼(下圖),
上圖是用石碼印出的蠟印 [4]

兌換銀錢
此外,猶太人到聖殿奉獻,不能夠隨便以爛銅爛鐵作獻金。相等於今日在香港的教會,難道你可以將人民幣、台幣、禮品卡,甚至家中拿來的爛銅鐵,投進奉獻箱內?這樣的話,教會處理獻金很成問題。

所以,耶路撒冷《塔木德經》提到聖殿山有兌換銀錢的桌子:「 [亞達月[5]]的十五,兌換銀錢的會在各省擺設桌子。[亞達月]廿五日,他們會在聖殿(山)擺設桌子。」(y. Sheqalim 1.3) [6]


當時,聖殿當局規定,獻金要用當時羅馬帝國流通的推羅銀幣(Tyrian shekel)。巴比倫《塔木德經》說:「每當律法書提到『錢』,意指推羅銀幣;每當拉比談到錢,他們指的是眾省流通的銀幣」(b. Qiddushin 1:1, V.1.F)。[7]


有史以來,腓尼基地是東地中海岸大海港所在地。推羅(Tyre)、西頓(Sidon)和烏加列(Ugarit)等海港,掌握著地中海的海運貿易,如同今天的香港或新加坡等。[8]推羅鑄造的銀幣,品質特別良好,純銀度高達95%,平均重14 克,由主前126-主後65年風行中東世界。



推羅銀幣面刻有神像米格(Melqart)[9]
銀幣背面推羅商船頭的鷹像
Photo: Clara Amit

其實,推羅銀幣刻上動物和假神的形象,是不能被正統猶太人所接受的[10]。但是,推羅銀幣質素高,故猶太拉比以它作為半舍客勒聖殿稅,也無可口非。[11] 猶太律法有這樣的討論:

  • 《米書拿》說,逾越節前的20天,聖殿會開始收稅(m. Seqalim 1:3)。
  • 「頭生兒子的贖價為五個細拉(sela)的推羅銀幣」(m. Bekhoroth 8.7) 。[12]
  • 《陀瑟他》(Tosefta)記:「每當摩西五經提到銀子,就是推羅銀幣。甚麼是推羅銀幣?乃是耶路撒冷的銀幣」(Tosefta Ketubot 13:20)。
所以,聖殿有專人在門口、城鎮或城門,為從各地而來的猶太人,提供貨幣兌換和賣祭品的服務。商舖可以藉買賣牛羊牟利,所以有律法管制(m. Keritoth 1:7K-L),[13] 貨幣兌換亦有所規定,提防濫用和高利貸的出現(m. Seqalim 1:6)。按一學者估計,在希臘時期一次兌換的手續費收4-8%利潤。[14]

這樣看來,聖殿就是一所銀行。其實,細心看舊約一些經文,聖殿和銀行是同體的:[15] 

  • 王上7: 51所羅門王做完了耶和華殿的一切工,就把他父大衛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帶來放在耶和華殿的府庫裏。
  • 王下18:15希西家就把耶和華殿裏和王宮府庫裏所有的銀子都給了他。
  • 王下16:8亞哈斯將耶和華殿裏和王宮府庫裏所有的金銀都送給亞述王為禮物。
  • 代上9:26這四個門領都是利未人,各有緊要的職任,看守上帝殿的倉庫。
  • 代上28:11-12 11大衛將殿的遊廊、旁屋、府庫、樓房、內殿,和施恩所的樣式指示他兒子所羅門,12又將被靈感動所得的樣式,就是耶和華上帝殿的院子、周圍的房屋、殿的府庫,和聖物府庫的一切樣式都指示他;
  • 代下36:18迦勒底王將上帝殿裏的大小器皿與耶和華殿裏的財寶,並王和眾首領的財寶,都帶到巴比倫去了。
  • 尼13:11我就斥責官長說:「為何離棄上帝的殿呢?」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們照舊供職。12猶大眾人就把五榖、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13我派祭司示利米雅、文士撒督,和利未人毗大雅作庫官管理庫房;副官是哈難。哈難是撒刻的兒子;撒刻是瑪他尼的兒子。這些人都是忠信的,他們的職分是將所供給的分給他們的弟兄。
  • 瑪加比下3:10 大祭司聲明說:庫內的存款,都是寡婦孤兒所寄存的;11 還有一部份是位高望重的托彼雅的後裔依爾卡諾(Hyrcanus son of Tobias)所寄存的;至於全庫的財寶,並沒有像邪惡的息孟(Simon)傳報的那樣多,只有銀子四百「塔冷通」(即「他連得」),金子二百「塔冷通」罷了。
以上瑪加比下3:10-11內容更清楚,聖殿庫房的奉獻是大小人民所貯蓄起來的,為了救濟孤兒寡婦。按一位學者估算,400他連得銀子和200他連得金子[16] ,相等於今天的300萬美元。[17] 可想而知,如大祭司家族有誠信,百姓可以無憂,若他們從中敲詐,人民(尤其無倚無靠的人)便無可奈何地受苦。

不少經外文獻明示和暗示,掌管聖殿的大祭司家族,不但富庶,而且腐敗、貪婪甚至暴力。這些經外文獻出自拉比文學、昆蘭古卷和約瑟夫等。[18]


約瑟夫在《猶太戰爭》中這樣記載,在第一次猶太人暴動爆發時(主後66年),當時羅馬兵力不足,猶太叛亂份子攻入耶路撒冷上城,燒毀大祭司亞拿尼亞的住院和亞基帕王和百妮基氏的王室物業後:「之後,他們到貯藏檔案的地方放火,急忙地燒燬屬於債權人的合約,從而解除付債之責;而這樣做,可以獲得許多曾有債務之百姓的支持,又能說服貧民加入革命,不再怕反抗富戶;這樣,守衛檔庫的人逃離後,他們便將記錄燒毀」(《猶太戰爭》2.427)。之後,眾貴冑和祭司長從地道逃生,其他跑到耶路撒冷城西的希律王宮中避難。


這段記述清楚表明聖殿祭司們敲詐百姓,對百姓進行經濟欺壓。所以,叛亂份子攻取了聖殿後,第一件事就是燒燬檔案庫的債務記錄。就好像今日反對者闖入中央銀行,燒毀所有記存負債的紀錄,燒毀當中的電腦和資料庫。


當時平民在經濟上受到怎樣的欺壓,我們沒有實際的數據。但是,同期的埃及草本,保留了一些個人或組織的債務合同。這些合同一般指定貸款期(通常是一年或以下),利率(常高達到每年12%),貸款及還款形式(硬幣與/或實物支付的類型),還款擔保和違約後果,與及清楚確認債務人的身份。[19]



第一次猶太人反羅馬革命銀幣
(左邊是酒杯,杯邊貼上珍珠,上面
兩個古希伯來字母[由右至左]שׁ和ג,
指sh(enat) g(imel),即猶太戰爭的
「第三年」(即主後68年)。
圍繞銀幣的字寫著「半舍客勒」;
幣的另一面刻上三粒石榴支,
銘文是「耶路撒冷聖[城]」)[20]

貧富懸殊問題
這裡值得一提,古代社會當中,農民陷入負資產的機會很多。家庭人口可以帶來正面和負面影響,人多故然好辦事,但亦加重生活負擔,一旦遇上荒年便被迫借貸。巴勒斯坦地雨水不穩定亦可導致旱災荒年。初期教會時期前後,巴勒斯坦地分別遇上兩次大旱災,第一次在大希律執政時(主前25年);第二次羅馬王克勞第(Claudius,主後46年;參徒11:28)。然而,平民負資產的最重要原因,是在上當權者苛刻的要求,徵收什一稅、其他稅項、貢品,與及無了斷的費用,加劇小地主沉重的壓力(有證據顯示,農業生產總值的35%-40%被抽取作稅費)。農民根本無力償還債項或資金貸款,往往在自己的土地上成為佃農(要租借自己田地務農)。[21]

此外,古代社會之中,經濟、道德價值、社會權力等,彼此不能分割。「富」不只是經濟性的描述,同時是社會和道德性的字眼。富者,便有權力和地位,隨時可奪取他人的資產。貧者,就缺乏保障自己的能力,隨時可被有權者欺壓。這樣,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情況,很容易變本加厲。


尤其在古代的巴勒斯坦社會,生活當中所有的資源都是有限的。物質的資源(例如水、土地、錢財、人手等)固然是有限,就連非物質的資產(社會地位、權力、機會、安全等)也是有限。情況好像多人要分一個生日蛋糕,而蛋糕是永遠不會越來越大,任何人取得較大的一塊,便意味著其他人只能分得更小塊。現代人眼中,收購、盈餘、開發等等常是純經濟性的用詞。但是,在古代農民眼中,收購常被看為盜竊,牟利或積攢財寶,就有敲詐或詐騙成份。


因此,古代社會受尊敬的人,就是滿足於應得的資產的人,他不願謙更多,即是說,不願奪取屬於別人資產。[22] 或許我們應該加一點,耶穌要求富足的人,不單知足[23],還要慷慨就義,與貧人分享,這才是敬虔。耶穌對當時的富庶的人,有更崇高的理念(年青財主[太19:21;可10:21;路18:22];參弗4:28)。


小結

在羅馬總督之下,大祭司掌握至高的政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24] 店舖和生意全都由大祭司家族所管制。[25] 既然如此,耶穌潔淨聖殿,不是因為聖殿中有買賣,也不是因為買賣位置的問題,而是買賣本身出現了嚴重的問題,以致耶穌大怒要為聖殿清場。

耶穌指聖殿是賊窩,賊窩是盜賊結集之地,是盜賊收藏不義之財,囤積本身不屬自己的財物之密室。耶穌潔淨聖殿,是直接挑戰大祭司的傀儡政府,也抵抗在其背後的羅馬政權。[26] 


註腳:

  1. 另見Aboda Zara 8.2;引自 Bahat, Dan. 2006. “Jesus and the Herodian Temple Mount,” in Jesus and Archaeology, ed. James H. Charlesworth.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p. 306-7. b. Sanh. 5:1, 41A: “Forty years before the destruction of the Temple the sanhedrin went into exile and conducted its sessions in Hanut” (Neusner, Jacob. 2011. The Babylonian Talmud: A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vol. 16. Peabody, MA: Hendrickson Publishers, 207).
  2. Mazar, Eliat. 2002. The Complete Guide to the Temple Mount Excavations. Jerusalem: Shoham Academic 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3. Mazar, Eliat. 2002. The Complete Guide to the Temple Mount Excavations. Jeruslaem: Shoham Academic 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25-62.
  4. Mazar, Eliat. 2002. The Complete Guide to the Temple Mount Excavations. Jeruslaem: Shoham Academic 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34.
  5. 即西曆二、三月
  6. T. Shek. 1.6, 174; Neusner, Jacob. 2008. The Jerusalem Talmud: A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Peabody, Massachusetts: Hendrickson Publishers.
  7. Neusner, Jacob. 2011. The Babylonian Talmud: A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vol. 12. Peabody, MA: Hendrickson Publishers, p. 41。另說:「每當律法書提到錢,意指推羅銀幣;什麼是推羅銀幣?推羅銀幣就是耶路撒冷幣。」(“Whenever the Torah says money, then it is Tyrian money, and what is Tyrian money? Tyrian money is Jerusalemite [money].”) 見 Bahat, Dan. “Jesus and the Herodian Temple Mount,” in Jesus and Archaeology, ed. James H. Charlesworth.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2006, p. 306 and p. 306n41。
  8. 以西結28章就是神對當時的雄霸海洋貿易的推羅城作的審判。
  9. 到了主前二世紀,米格被等同於傳統的腓尼基神明巴力。(Day, John. 1992. “Canaan, Religion Of.” In Anchor Yale Bible Dictionary, ed. David Noel Freedman. New York: Doubleday, p. 832)。希臘人將米格當成海格力斯(Hercules)。
  10. Richardson, P. 1992. “Why Turn the Tables? Jesus’ Protest in the Temple Precincts,” in E. H. Lovering, Jr., ed., SBLSP 31 , pp. 507-23; Murphy-O’Connor, J. 2000. “Jesus and the Money Changers (Mark 11 :15-17; John 2 :13-17),” Revue Biblique 107/1: 42-55)。這可以是其中一個原因,不過,如果耶穌只是反對聖殿使用刻有假神像的銀幣的話,他又為什麼連買賣祭物的桌子也一同翻轉?
  11. 猶太人聖殿「人頭稅」,見出埃及記30:11-16;馬太福音17:24-27。猶大賣耶穌所得的「三十塊錢」,也有可能是推羅銀錢,相等於120個銀幣(denarii),即一個工人的四個月工資。Betlyon, John W. 1992. “Coinage.” In: Anchor Yale Bible Dictionary. New York: Doubleday, ed. David Noel Freedman, p. 1086.
  12. Neusner, Jacob. 1988. The Mishnah: A New Translation.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13. Neusner, Jacob. 1988. The Mishnah: A New Translation.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838.
  14. Betlyon, John W. 1992. “Coinage,” in Anchor Yale Bible Dictionary, ed. David Noel Freedman. New York: Doubleday, 1086-87.
  15. Hamilton, Neill Q. 1964. “Temple Cleansing and Temple Bank,”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Vol. 83, No. 4 (Dec.), pp. 365-372. 引用的經文都是Hamilton列出的,他還加上德訓篇42:7; 多俾亞傳1:14; 9:5.
  16. 假設銀子對金子的比例是1:10,共等於2,400他連得銀子,Goldstein, Jonathan A. 2008. II Maccabees: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vol. 41A, Anchor Yale Bible. New Haven;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9.
  17. Hamilton, Neill Q. 1964. “Temple Cleansing and Temple Bank,”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Vol. 83, No. 4 (Dec.), p. 366.
  18. Evans, Craig A. 1995. “Jesus Action in the Temple and Evidence of Corruption in the First-Century Temple,” in Jesus and His Contemporaries: Comparative Studies. Leiden: Brill, p. 319-344。有些學者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支持耶穌潔淨聖殿是針對聖殿當局腐敗貪瀆,例如:Sanders, E. P. 1985. Jesus and Judaism. Philadelphia: Fortress, p. 61-76, 367n39; Keener, Craig. 2003. The Gospel of John, A Commentary, vol 1. Peabody: MA: Hendrickson, p. 522-523; Burge, Gary M. 2000. John,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p. 95。所以,耶穌只是作先知,宣告舊的聖殿(人手所造的)要過去,新的聖殿(非人手所造)要實現。毫無疑問,耶穌潔淨聖殿有神學意義,不竟,人手所造的聖殿,包括舊約祭祀和祭司等制度,只是後事的影兒(如希伯來書所講)。聖殿潔淨聖殿是未世性的,也是新約整體的信息,Bruce Waltke說得對,新約當中沒有重建聖殿的預言,因為基督成為聖殿的實現(參Waltke, Bruce K. 2006. "Land in the New Testament." Regent College Summer School Evening Public Lecture Series. Vancouver, BC: Regent College)。但是,聖殿的腐敗與耶穌的實現兩者之間並非互相對立。舊的聖殿要過去,不單是因為耶穌的來,也是因為它的不義。
  19. Mason, Steve with Honora Chapman. 2008. Flavius Josephus: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Volume 1B: Judean War 2. Leiden, Boston: Brill, p. 325n2687.
  20. 猶太人革命時鑄造的錢幣,是沒有神、人、動物的形象的,除了因為十誡第二誡不可刻偶像的原因,也可能是對之前祭司容忍推羅銀幣的反抗。
  21. Malina, Bruce J., and Richard L. Rohrbaugh. 1992. Social-Science Commentary on the Synoptic Gospels. Minneapolis: Fortress, p. 62-63.
  22. Malina, Bruce J., and Richard L. Rohrbaugh. 1992. Social-Science Commentary on the Synoptic Gospels. Minneapolis: Fortress, p. 251.
  23. 參提前6:6-8
  24. 約瑟夫在《駁阿彼翁》(Against Apion) 2:185-188,為到猶太人的政體引以為榮,他說,猶太律法是最美善的憲法,民事的最高決策權交由大祭司,這樣的政體是最神聖的。
  25. Jeremias, Joachim. 1969. Jerusalem in the Time of Jesus. Philadelphia: Fortress, p. 49. 學者甚至提出一個可能性,主後三十年,大祭司該亞法在外邦人院建立市場。V. Eppstein, “The Historicity of the Gospel Account of the Cleansing of the Temple”, ZNW 55 (1964), pp. 42-58;引自Davies, W. D. and Dale C. Allison Jr. 2004.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aint Matthew,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London; New York: T&T Clark International, p. 145.
  26. Malina, Bruce J., and Richard L. Rohrbaugh. 1992. Social-Science Commentary on the Synoptic Gospels. Minneapolis: Fortress, p. 129.

星期一, 9月 26, 2011

耶路撒冷所羅門城牆,發掘結果進一步發表,默想所羅門的人生

早在2010年2月,我報導過希伯來大學考古學家Eliat Mazar的大衛城和聖殿山之間的俄斐勒Ophel [1]的東面,汲淪溪之上的新發現,當時,Mazar 剛剛完成了三個月的發掘,進一步認定出土的石城牆,長70米(220英尺),高6米 (20英尺),城牆的做法,和陶器,都可以非常肯定屬於主前10世紀,即所羅門時期。除此之外,又發現四格城門,高6米(20英尺),格式與同期鐵器時期的城門相似。

(俄斐勒Ophel的位置,相片來源www.bibleplaces.com)。

2010年Mazar的報告只屬初步,進一步的發掘報告今年2011年現式面世,在以色列出版了-《Discovering the Solomonic Wall in Jerusalem: A Remarkable Archaeological Adventure》(發現耶路撒冷的所羅門城牆:精彩的考古旅程)。Mazar進一步發表,期待以久,藉得聖經考古學家和聖經學者進一步參詳。

(來源www.biblicalarchaeology.org)

這一道「所羅門城牆」的遺跡,如今可以在聖殿山以南的「耶路撒冷考古公園」(Jerusalem Archaeological Park)參觀。

列王紀上 3:1「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接他進入大衛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宮、和耶和華的殿、並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

Mazar所發掘的這一道牆,相信是「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的一段遺跡。因為政治和宗教的敏銳問題,耶路撒冷考古的工作不容易進行(例如聖殿山不能發掘),再者,因為耶路撒冷的歷史悠久,後期的建築、破壞、戰爭、重建已破壞了不少考古遺址,屬所羅門或大衛時期的遺跡也不多,Mazar進一步的認證十分珍貴。

略談所羅門的建設
所羅門作王只有40年(主前970-930),在建設國家上豐功偉業。Mazar發現的這道石牆可以讓聖經讀者欣賞到所羅門建設偉大的一貌。聖經作者談到所羅門的功績時,比後來的列王都詳細,共用了11章的篇幅(列王紀上1-11章),滔滔不絕。除了講述他建聖殿、城牆、行政之外,作者更提到所羅門建的宮殿(列王紀上7:1-12)。

所羅門建的宮殿,也是值得一提,雖然因為不能在聖殿山底下發掘,但可以從比對考古學入手,比較一下聖經描述的所羅門宮殿是如何的,因為所羅門宮殿正吻合主前十世紀北面敘利亞腓尼基一帶的宮殿建築風格,稱為bit-hilani(見前文列出比對考古學的例子)。

以色列地的建築風格,一直受北面敘利亞和腓尼基(例如推羅)的風格影響,不足為奇,這是迦南地中間之地(land between)的特性,多受北面的文化影響。

再者,當時近東世界當中,具有特殊才能之人,尤其陶藝和建築人士,常會被不同國家僱用。大衛立國之後,早與推羅王希蘭建立邦交,撒下5:11 說:「推羅王希蘭將香柏木運到大衛那裡,又差遣使者、和木匠石匠,給大衛建造宮殿。」到了所羅門執政,推羅王希蘭亦供給建築材料和工人(列王紀上5章;見7:13又出現另一位出於推羅名叫希蘭的銅匠,被所羅門僱用建造聖殿設備)。

默想所羅門的一生
可惜的是,所羅門一死之後,國家便瓦解一分為二,北面10個支派以色列國和南面猶大國。聖經是不是說,一人/或一國最成功的時候,便會走下坡而衰退?這是不是人生之中不變的定律或循環?

當我們讀聖經時,不可單單看聖經述說什麼(what it says),還要留意聖經如何述說(how it says)。Bruce Waltke解讀所羅門王朝的記述(列王紀上1-11章)時,留意到交叉並聯結構(chiastic structure):

A  王位的繼承-先知介入 1:1-2:12
  B  耶和華除滅仇敵-所羅門王朝被堅固 2:13-46
    C  所羅門所得的應許 3:1-15
      D  所羅門使用自己的恩賜幫助人民 3:16-4:34
        E  所羅門準備興建聖殿 5:1-18
          F  所羅門興建聖殿 6:1-38
          G  所羅門興建自己的宮殿 7:1-12
          F’  所羅門興建聖殿 7:13-51
        E’  所羅門奉獻神的聖殿(耶和華警告) 8:1-9:9
      D’  所羅門使用自己的恩賜建立自己 9:10-10:29
    C’  所羅門的失敗 11:1-13
  B’  耶和華興起仇敵-所羅門王朝被威脅 11:14-25
A’  王位的繼承-先知介入 11:26-43

對於現代人來說,7:1-12是有點離題的,明明6:1-37正在講述興建聖殿的情節,在6:37-38說:「37所羅門在位,第四年,西弗月,立了耶和華殿的根基。38到十一年,布勒月,就是八月,殿和一切屬殿的,都按著樣式造成。他建殿的工夫,共有七年。」

理論上,最圓滑的寫法,就是交代了聖殿的建築,然後便講述聖殿設備(7:13-51)才對。為什麼作者加插入7:1-12暫亂歌柄?7:1說:「所羅門為自己建造宮室,十三年方纔造成。」

興衰的關鍵正在這個宏結構中間的轉捩點:
F  所羅門興建聖殿 6:1-38
     G  所羅門興建自己的宮殿 7:1-12
F’  所羅門興建聖殿 7:13-51

當人開始建樹之時,往往便在人生的優先次序上出錯。起步時是為神建國,但是花了更多時間為了自己建國,為了自己建設宮殿。列王紀上9:10 略總括了所羅門的頭二十年統治:「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這兩所,二十年纔完畢了。」

這段聖經並不是說,最成功之後必走下坡的定律,而是指出一個人優先次序的重要。所羅門上半生將優次倒轉,導致上半生的建樹,在下半生續步的瓦解。

在所羅門留有的石牆遺跡之下,可再思想列王紀上11:9-11的警告:「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 10 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11 所以耶和華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

備註:
[1] 俄斐勒Ophel:希伯來文原意是山,小丘。俄斐勒在幾處舊約經文出現過(代下27:3; 33:14; 尼3:26-27; 11:21; 哈2:4;是聖殿山和大衛下城之間一個突出位置)。俄斐勒是耶路撒冷城的戰略地點,約瑟夫在《猶太戰爭》5.6.1. §254講述,在主後70年,羅馬軍攻打耶路撒冷時,當時一位猶太暴亂領袖名約翰,堅守著聖殿一帶,包括「俄斐勒和汲淪溪」(Mare 1996: 26)。

參考資料:
Mare, W. Harold. 1996. Ophel. In: The Anchor Yale Bible Dictionary, Vol. 5, edited by David Noel Freedman. New York: Double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