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教會工作太忙,已沒有空閒時間寫網誌。不過,今天收到arkwhy編成的小書《慎思明辨》,要在這裡提一提。
關於早前尋找方舟聲稱的爭議,好像冷卻了,可算是一件好事,正因事情已降溫,所以正是好機會讓信徒整理一下觀點,使這已過去的爭議,作更整全的成長。
《慎思明辨》約150頁,蒐集了整個方舟爭議中出現的文章,除了筆者拙文《發現方舟的宣稱,聖經考古的回應》之外,也包括了約十多篇藉得細讀的好文章,見以下目錄:
謝謝「慎思明辨編輯小組」花功夫收集出版此書。正如書序所言:
「這書不是要挑起紛爭,讓紛爭持續,而是希望透過整理觀點,幫助大家慎思明辨,然後將這思考的經驗,應用於更廣泛的信仰探索中。基督徒在信仰教育上,除了要有聖靈啟示的幫助,在悟性上也要有學習過程,這樣,基督徒的生命才能有整全的成長。希望這書能為信徒在成長的過程中帶來幫助。」
就這個人聖經考古的網誌而言,這書有相當的參考價值,正如拙文《略談聖經考古學之限制與貢獻》曾指出,華人信徒對考古學的認識,只局限於佈道和護教,這書集合的文章,不單使讀者更清楚發現方舟聲稱的爭議,也可以幫助信徒,慎防各種以佈道為名,嘩眾取寵的偽考古。
《慎思明辨》可在arkwhy網頁上訂購,香港以外的訂購,應可在同一個網頁查詢和訂購。
星期六, 6月 16, 2012
星期三, 4月 18, 2012
以近東文獻重讀挪亞洪水和方舟的記載
傳統信徒一般認為聖經的挪亞洪水必然是全球性。這個看法會引用經文之中的普世字眼來作支持,例如:「全部」、「所有」、「全地」等。以現代人的角度來說,這些普世字眼當然要求一個全球性的洪水。但是,如果以古代作者和讀者的角度出發,聖經所描述的洪水是否必然全球性?
重讀挪亞洪水的記述,使用普世字眼經文共有四段,以下逐節分析[1]:
1 - 7:19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
「淹沒」原文כָּסָה,可用來表達不同「遮蓋」的意思。人多遮蓋地面(民22:5, 11),野草遮蓋田地(箴24:31),衣衫遮蓋身體(創9:23; 出28:42; 王上1:1),基路伯的翅膀遮掩約櫃(代下5:8),雲遮蓋天(詩147:8)。
但是,水作為כָּסָה動詞的主格,在舊約有18次之多:
可見,希伯來文כָּסָה不一定要求「淹沒在水底中」之意,就算今天新聞報道,也會說:連綿雨水「淹沒」了整個城市。但事實上,報道並非指城市每一個角落都淹沒在水底之中。
引用一個現代例子,2011年國家地理報道泰國大水災,英文標題是"Water Submerges Thai Towns, Temples, Elephants",「洪水淹沒泰國城鎮、廟宇、大象」。可是,從相片可見,城中的樓宇都沒有被淹沒在水底之中。但是,我們不能說報道有錯誤,因為英文字submerge,或中文字「淹沒」,都不一定指「全被淹沒在水底之中」,而是形容水勢之巨大,非人所能阻擋。
照樣,英文可說:"You are covered with water",意思不是「你整個人都被淹沒在水底之中」,而是「你全身都沾濕了」,即廣東話所說:「落湯雞」。所以創世記7:19-20說:天下的高山都「淹沒」(כָּסָה)了...山嶺都「淹沒」(כָּסָה)了,在原文或譯文當中,同樣可以理解為高山都被水「沾濕」了,不一定指高山都被淹沒在水底之下。
2 - 7:20水勢比山高過十五肘、山嶺都淹沒了。
這節原文作:「水向上漲十五肘,山都淹沒/或沾濕了」。原文意思是否說,洪水水位比山高出十五肘?不一定的。
「高過」或「高出」原文מִלְמַעְלָה在舊約出現共24次,有「上邊」、「以上」、「向上」等意。作為形容詞(adjective),最常用法是描述一物與另一物之間的相對高度,在上文下理,另一物比較的名詞,一貫會加上前設詞עַל,意思便是「之上」(例如:出25:20,基路伯是在約櫃的上邊;另參出39:31; 40:19, 20; 王上8:7; 結10:19; 11:22; 37:8等, מִלְמַעְלָה之後比較名詞都加上前設詞עַל)。
但是在創7:20,מִלְמַעְלָה的用法有點不同,מִלְמַעְלָה之後沒有連著前設詞עַל,因為在此並非描述一物與另一物之間的相對高度,創7:20有兩句分句:
總意就是,水上漲十五肘,或水位深了十五肘,但不必然指水位高過眾山嶺十五肘。換言之,經文不是描述水位與山頂的相對位置,而是描述洪水之氣勢,形容洪水之兇猛,故可理解為「水勢浩大,上漲十五肘(的深度),山都被沾濕了。」這樣,經文不一定指全球的山嶺都被淹沒在水底之中。
3 - 7:21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動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和爬在地上的昆蟲、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22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氣息的生靈都死了。23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了、只留下挪亞和那些與他同在方舟裡的。
對現代讀者來說,如果說經文中的普世字眼不一定帶著全球的意思,可能會產生一點困惑。不過,仔細解讀一些使用普世字眼的經文時,便知道這些字眼不可能指全球性的現象,例如:
申命記2:25 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且因你發顫傷慟。
古近東文獻也使用普世字眼,陳述一些不可能是全球性的現象。《撒珥根地理文獻》(Sargon Geography)就是其中一例,這泥版是1910年在亞述(Assur)發現,屬於主前八世紀,即亞述王撒珥根二世(Sargon II)或其後人西拿基立(Sennacherib)和以撒哈頓(Esarhaddon)時期,文獻列出撒珥根帝國版圖上的各地區,更說[2]:
4 - 8:5水又漸消,到十月初一日,山頂都現出來了。
這一節可算對地區性洪水最為不利,因為經文的意思似乎很清楚說,水開始退之後,山頂才顯露出來。這樣看來,只有全球性洪水才能合乎經文的意思,以上指向非全球洪水的所有文法論證便被這一節排除了。
不過,這也不是絕對的,因為支持地區性洪水的學者可反駁說,經文只描述挪亞在方舟之上的視線,在挪亞的視野之中,水淹蓋的範圍很大,看似是所有的山都被淹沒了,但是比亞拉臘群山還高得多的珠穆朗瑪峰,根本不在挪亞的視野之內,故不一定被水淹沒。
古近東的宇宙觀-《巴比倫世界地圖》
再進一步問,到底古代讀者會怎樣理解這種描寫?我們作為現代人,地平說(flat earth theory)早成過氣的理論,我們說「全地」便等同於「全球」。但是,古代的人看地是平坦,他們沒有地球的觀念。以下屬於主前八或七世紀的《巴比倫世界地圖》可幫助我們用古近東人的眼睛看世界:
巴比倫世界地圖是一塊泥版,長12厘米,闊8.2厘米,此泥版現存於大英博物館(代號BM 92687),它是十九世紀末在伊拉克南面古城色巴(Sippar)被發現的,色巴位於巴比倫北面約60里(97公里)。泥版正面的下方是地圖,地圖以上刻有巴比倫文字,地圖背後也刻有其他文字[3]。
雖然近東學者亦發現了其他古代地圖,但是巴比倫世界地圖是最遠老的國際地圖。
地圖使用幾何圖型代表不同地點或區域,作者亦在地圖上不同地方刻上標籤:
有了以上的近東背景,我們可以進一步解釋創世記8:4。這一節經文是許多現代讀者感興趣的,因為經文指出方舟停泊的地點。不過,我必須再一次強調,我們對經文的理解,必先以古代的背景入手,不能是我們現代人的字面意義來解經。
首先,讓我重申,創世記8:4的「亞拉臘山」(הָרֵי אֲרָרָט),原文是眾數,不是單數,經文不是指一個名為「亞拉臘」的山峰之上。
第二,希伯來文的「山」可指特定的山峰、山脈、山上或山邊[4]。所以,經文可譯作:「方舟停在亞拉臘的群山之上」或「方舟停在亞拉臘的群山之中」或「方舟停在亞拉臘的群山之山腳(rested against the mountain)」等。
第三,巴比倫地圖上位於亞述以北的烏拉圖/亞拉臘山區(Urartu/Ararat),在古人地理之中是宇宙山,之外便是宇宙海。那麼,創世記8:4的「亞拉臘山」也當然是古代聖經作者眼中的宇宙山。作為宇宙山,亞拉臘支撐著穹蒼,也是眾神天上的居處,是洪水不能侵犯之境界[5]。所以,挪亞洪水淹沒亞拉臘山是沒有必然性的。從方舟上所觀,水淹沒了當時所知世界(即米索不達米亞)或可見的世界,方舟最後漂到當時世界極處亞拉臘地。
結論
以上重新解讀洪水記述的原文,又以近東地理文獻作背景,在古近東的世界觀之下,重讀創世記的經文,可以得著一些好處。
第一,我們先問古代作者和讀者怎樣了解經文,避免犯上解經常有的錯誤,就是將現代人的世界觀讀進去古代的聖經經文之中。
第二,以近東背景作為解經的進路,可以避免一些無謂的爭議。眾所周知,在地質和考古的發現當中,根本沒有全球性洪水的跡象和全球性洪水所造成的破壞層。在考古學的角度來看,缺乏全球洪水造成的破壞層,已經證實了在考古歷史當中,根本沒有發生過一次性全球洪水滅世的事。相反,地區性的洪水卻常發生在米索不達米亞,這地帶也是挪亞記述和創世記1-11章的背景。
第三,以近東地理來解經,亦防止信徒以為只有全球性洪水,才是最忠於聖經的解讀。我們根本無須假設挪亞方舟被漂到高山之上,也無須要奢望以為花更多人力物力,走多幾里路,便可替聖經所描述的全球性洪水平反。照以上解釋,經文不一定要求一個全球性洪水災難。以原文和近東宇宙觀重讀經文,我們可以發現,經文亦可形容一個地區性的洪水,而方舟停泊的地方,亦不一定在高山之上,也可在山腳之下,或靠著山邊。
第四,當我們以古近東的背景來解讀經文時,我們就無須堅持,只有全球性洪水才是合乎經文意思,地區性洪水也同樣合理。當然,我個人認為,地區性洪水不單同樣合理,而是更為合乎經文的意思和現代考古的發現。影音使團開始時,宣稱找到方舟,聲稱這方舟是屬於主前2,800年時期,現在再改變立場,放棄了年輕地球論,將木結構的時期進至主前10,000多年。無論你將時期進到那裡,都是徒勞無功,因為根本就沒有全球洪水滅世的考古數據(詳細可參拙文《發現方舟的宣稱,聖經考古的回應》)
第五,更重要的,按以上的解讀,洪水不必是全球性,若洪水的範圍是地區性,洪水毀滅的世界只包括當時古人所認識的世界,但無論洪水是全球性或地區性,亦完全不會影響聖經的神學信息。挪亞洪水所帶來的信息,神會審判全地,公義的審判是肯定的,也是突如其來的。
註譯:
[1] 本文釋經的論點出自Walton, John H. 2001. Genesis.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Walton除了指出經文不一定要求全球性洪水之外,也指出全球性洪水在科學、地質和考古上均遇上困難。
[2] 英文翻譯,出自Horowitz, Wayne. 1998, 2011. Mesopotamian Cosmic Geography. Winona Lake, IN: Eisenbrauns, 67-95
[3] Horowitz認為這地圖不可能早過主前九世紀,因為文獻當中使用marratu (鹽海salt-sea)一字,也包括Bit-Yakin城和烏拉圖(Urartu),兩個地理詞最早見於主前九世紀亞述文獻 (Horowitz, Wayne. 1988. “The Babylonian Map of the World,” Iraq, Vol. 50: 153)。Keel的看法相差不遠,他說這泥版屬於主前六世紀,但內容源於更早的材料,因為到了主前六世紀,巴比倫對世界的視野明顯更廣(21)
[4] S. Talmon,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3:433-34。
[5] 古埃及的宇宙觀與古巴比倫的相似,Deir el-Bahri Papyrus之宇宙圖,整個宇宙都被水所充滿,人類所處的世界,好像一個大氣泡,氣泡之所以存在,全賴眾神之功勞。女神天(Nut)身如大拱橋,覆蓋保護大地,她被空氣神(Shu)以雙手支撐著,他兩旁有兩位公羊神支撐著。空氣神的腳下是躺臥的地神(Geb;男),他伸展形成大地。宇宙圖的四圍有眾神,也有草紙本的已故主人正在參拜眾神。Deir el-Bahri Papyrus的宇宙圖屬於埃及廿一王朝(公元前1085-950),精簡討論,見:
題外話,在古近東的世界觀,大地為母,地神一般是女性,降雨之天為父,因雨使大地孕育生產;在這方面,埃及神觀可算例外,天為母,保護和覆蓋大地,地屬陽,可能因為埃及地的生殖,不是靠天降之雨,而是地上的尼羅河。無論如何,埃及的宇宙論仍與其他近東宇宙論一樣,世界是兩性之能力所創,世界的開始,因為Nut(女)和Geb(男)之結合,之後被所生的兒子(?)空氣神Shu分開(Keel 1997: 31, Fig. 25,繪出Nut和Geb被分開)。
以上討論顯明,聖經的創造論和宇宙觀,有許多地方與近東的宇宙觀相似,套用舊約聖經的說話,天地存在,是諸水先被分成上下,諸水之間有「空氣」或「天」(創世記1:6-8)。但是,必須要強調的,聖經卻與近東觀念之間,仍有許多驟然不同,差之千里的分別。舊約的創造記述之中,完全是一神觀,在整個創世的記述之中,沒有絲毫空間,留給其他神明。被造的世界之中,亦沒有任何具有神性本體的事物,神與被創造的一切,本體上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重讀挪亞洪水的記述,使用普世字眼經文共有四段,以下逐節分析[1]:
- 7:19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
- 7:20水勢比山高過十五肘、山嶺都淹沒了。
- 7:21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動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和爬在地上的昆蟲、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22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氣息的生靈都死了。23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了、只留下挪亞和那些與他同在方舟裡的。
- 8:5水又漸消、到十月初一日、山頂都現出來了。
1 - 7:19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
「淹沒」原文כָּסָה,可用來表達不同「遮蓋」的意思。人多遮蓋地面(民22:5, 11),野草遮蓋田地(箴24:31),衣衫遮蓋身體(創9:23; 出28:42; 王上1:1),基路伯的翅膀遮掩約櫃(代下5:8),雲遮蓋天(詩147:8)。
但是,水作為כָּסָה動詞的主格,在舊約有18次之多:
- 2次用於創7:19-20,指挪亞的洪水
- 8次指紅海淹沒人(出14:28; 15:5, 10; 書24:7; 詩78:53; 106:11; 伯22:11; 38:34)
- 4次指創世和大自然的水(詩104:6, 9; 賽11:9)
- 1次指水淹蓋海(伯36:30; 哈2:14)
- 1次指尼羅河水上漲,遮蓋地面(耶46:8)
- 2次指水淹沒城市(耶51:42; 結26:19)
- 伯38:34-「你能向雲彩揚起聲來,使傾盆的雨遮蓋(כָּסָה)你麼?」在這所經文,כָּסָה不必然指全然淹沒在水底的意思。順帶一提,新譯本將下半節譯成「你能使洪水淹沒你嗎?」,但是「洪水」原文是שִׁפְעַת־מַיִם,意即「許多的水」,可有「洪水」之意,但上半節指雨雲,故和合本的譯法「傾盆的雨」較適切。
- 耶46:8-「埃及像尼羅河漲發,像江河的水翻騰,他說、我要漲發遮蓋(כָּסָה)遍地.我要毀滅城邑、和其中的居民。」經文將埃及比喻為尼羅河上漲的水,指埃及軍兵的攻擊,會是勢不可擋。尼羅河上漲之水,當然有淹沒在水中之意,但是這節的「遍地」不會指全球的旱地。
- 瑪2:13-「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כָּסָה)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眼淚無論有多少,經文的意象都不會指將祭壇淹沒在水底。
可見,希伯來文כָּסָה不一定要求「淹沒在水底中」之意,就算今天新聞報道,也會說:連綿雨水「淹沒」了整個城市。但事實上,報道並非指城市每一個角落都淹沒在水底之中。
引用一個現代例子,2011年國家地理報道泰國大水災,英文標題是"Water Submerges Thai Towns, Temples, Elephants",「洪水淹沒泰國城鎮、廟宇、大象」。可是,從相片可見,城中的樓宇都沒有被淹沒在水底之中。但是,我們不能說報道有錯誤,因為英文字submerge,或中文字「淹沒」,都不一定指「全被淹沒在水底之中」,而是形容水勢之巨大,非人所能阻擋。
2 - 7:20水勢比山高過十五肘、山嶺都淹沒了。
這節原文作:「水向上漲十五肘,山都淹沒/或沾濕了」。原文意思是否說,洪水水位比山高出十五肘?不一定的。
「高過」或「高出」原文מִלְמַעְלָה在舊約出現共24次,有「上邊」、「以上」、「向上」等意。作為形容詞(adjective),最常用法是描述一物與另一物之間的相對高度,在上文下理,另一物比較的名詞,一貫會加上前設詞עַל,意思便是「之上」(例如:出25:20,基路伯是在約櫃的上邊;另參出39:31; 40:19, 20; 王上8:7; 結10:19; 11:22; 37:8等, מִלְמַעְלָה之後比較名詞都加上前設詞עַל)。
但是在創7:20,מִלְמַעְלָה的用法有點不同,מִלְמַעְלָה之後沒有連著前設詞עַל,因為在此並非描述一物與另一物之間的相對高度,創7:20有兩句分句:
- 7:20a 水勢浩大,上漲十五肘(חֲמֵשׁ עֶשְׂרֵה אַמָּה מִלְמַעְלָה גָּבְרוּ הַמָּיִם)
- 7:20b 眾山被淹蓋/沾濕了(וַיְכֻסּוּ הֶהָרִים)
總意就是,水上漲十五肘,或水位深了十五肘,但不必然指水位高過眾山嶺十五肘。換言之,經文不是描述水位與山頂的相對位置,而是描述洪水之氣勢,形容洪水之兇猛,故可理解為「水勢浩大,上漲十五肘(的深度),山都被沾濕了。」這樣,經文不一定指全球的山嶺都被淹沒在水底之中。
3 - 7:21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動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和爬在地上的昆蟲、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22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氣息的生靈都死了。23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了、只留下挪亞和那些與他同在方舟裡的。
對現代讀者來說,如果說經文中的普世字眼不一定帶著全球的意思,可能會產生一點困惑。不過,仔細解讀一些使用普世字眼的經文時,便知道這些字眼不可能指全球性的現象,例如:
申命記2:25 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且因你發顫傷慟。
- 「天下萬民」:按上文下理,天下萬民所指的僅僅是迦南地的各族,極其量包括埃及或其他附近的近東民族,我未曾遇見過一個釋經者會說「天下萬民」包括中國古人。
- 明顯地,雖然經文使用普世字眼,所指的只是一個地區,指作者和讀者當時「所知的世界」(known world)。
創世記41:57 各地的人都往埃及去,到約瑟那裡糴糧,因為天下的饑荒甚大。
- 「各地」和「天下」原文是 כָל־הָאָרֶץ
- 從文理可見,饑荒的廣度只限埃及、迦南等地,頂多包括近東的一些地帶,但一定不會是全球性的饑荒。
- 到來埃及糴糧的人,不會包括當代的中國古人或愛斯基摩人罷。
古近東文獻也使用普世字眼,陳述一些不可能是全球性的現象。《撒珥根地理文獻》(Sargon Geography)就是其中一例,這泥版是1910年在亞述(Assur)發現,屬於主前八世紀,即亞述王撒珥根二世(Sargon II)或其後人西拿基立(Sennacherib)和以撒哈頓(Esarhaddon)時期,文獻列出撒珥根帝國版圖上的各地區,更說[2]:
- 「撒珥根,統治全世界的地方或人民」(5-6)
- 「撒珥根,宇宙之王,征服了天下全地」(31)
- 「由日出到日落,全地的總和,就是撒珥根,宇宙之王,三次被征服。」(43-44)
4 - 8:5水又漸消,到十月初一日,山頂都現出來了。
這一節可算對地區性洪水最為不利,因為經文的意思似乎很清楚說,水開始退之後,山頂才顯露出來。這樣看來,只有全球性洪水才能合乎經文的意思,以上指向非全球洪水的所有文法論證便被這一節排除了。
不過,這也不是絕對的,因為支持地區性洪水的學者可反駁說,經文只描述挪亞在方舟之上的視線,在挪亞的視野之中,水淹蓋的範圍很大,看似是所有的山都被淹沒了,但是比亞拉臘群山還高得多的珠穆朗瑪峰,根本不在挪亞的視野之內,故不一定被水淹沒。
古近東的宇宙觀-《巴比倫世界地圖》
再進一步問,到底古代讀者會怎樣理解這種描寫?我們作為現代人,地平說(flat earth theory)早成過氣的理論,我們說「全地」便等同於「全球」。但是,古代的人看地是平坦,他們沒有地球的觀念。以下屬於主前八或七世紀的《巴比倫世界地圖》可幫助我們用古近東人的眼睛看世界:
巴比倫世界地圖
巴比倫世界地圖是一塊泥版,長12厘米,闊8.2厘米,此泥版現存於大英博物館(代號BM 92687),它是十九世紀末在伊拉克南面古城色巴(Sippar)被發現的,色巴位於巴比倫北面約60里(97公里)。泥版正面的下方是地圖,地圖以上刻有巴比倫文字,地圖背後也刻有其他文字[3]。
巴比倫世界地圖繪圖
來源:Horowitz 1988: 152, Fig. 2
雖然近東學者亦發現了其他古代地圖,但是巴比倫世界地圖是最遠老的國際地圖。
巴比倫世界地圖繪圖
繪自:Horowitz 2011: 402, Pl. 2
地圖使用幾何圖型代表不同地點或區域,作者亦在地圖上不同地方刻上標籤:
- 作者用兩個大圈,繪出整個世界;
- 外圈之外的三角型,代表世界以外的未知領域,按地圖粗略比例,應有八個三角型;
- 地圖右上方的三角型,刻有字句:「日頭不見之地」,可見地圖上方約向西面;
- 兩大圈之間是「海」,海洋圍繞著大地,這個圓環的海是古近東文獻所見的「宇宙海」(cosmic sea/ocean,阿卡德文[Akkadian]是marratu);
- 內圈是米索不達米亞之地,成圓碟型,其上有不同的城鎮(如巴比倫、哈巴、比雅基、書珊),不同地區(如亞述地、烏拉圖),和不同地理標籤(山、海、引水道);
- 大地的中央是巴比倫城,以較大的長方型代表,長方型的長度差不多佔大地的一半;
- 巴比倫城中心跨越一道大河, 大河由兩條平行線代表,這道穿越巴比倫的大河必是幼發拉底河(Euphrates)。正如主前五世紀希臘歷史家希羅多德(Herodotus)所述:「巴比倫城有兩部份,因為有一道河流在其中。這河名叫幼發拉底河」(Histories 1.180)。地圖作者所劃的兩條平行線在巴比倫城的地方彎曲,代表河道改變方向;
- 幼發拉底河上流是「山」,即現今東土耳其山區,在地理上這是正確的。幼發拉底河流經巴比倫城之後,直流進地圖下方的鹽水海,即現在的波斯灣。事實上,底格里斯河源頭也是土耳其高山,流在幼發拉底河的右面,流經亞述地,地圖上卻沒有顯示底格里斯河,可見作者繪圖是選擇性的,以巴比倫為中心;
- 大地的盡頭,即內圈的極處,是烏拉圖(Urartu),正是創世記8:4的亞拉臘山區;
- 巴比倫地圖上某些標籤是地理正確的,但亦有一些標籤是缺乏地理科學的準確性。例如,書珊城的位置,不應這樣靠近幼發拉底河,其位置亦應在巴比倫的右邊,不是下邊。當然,巴比倫世界地圖並非按準確的科學尺度而劃成的,卻大體上是正確,表達了古近東人眼中的世界觀;
- 從地圖來看,所知的世界(known world)是平地,地是一個大圓盤,四圍地極都是高崇入雲的山脈(例如:米索不達米亞東面的扎格羅斯山脈[Zagros mountains],北面的亞拉臘山脈[Ararat mountains])。在古近東人眼中,這些地極山脈稱為宇宙山(cosmic mountains),其根基立於陰間,山峰頂住穹蒼。地之外便是宇宙海。
有了以上的近東背景,我們可以進一步解釋創世記8:4。這一節經文是許多現代讀者感興趣的,因為經文指出方舟停泊的地點。不過,我必須再一次強調,我們對經文的理解,必先以古代的背景入手,不能是我們現代人的字面意義來解經。
首先,讓我重申,創世記8:4的「亞拉臘山」(הָרֵי אֲרָרָט),原文是眾數,不是單數,經文不是指一個名為「亞拉臘」的山峰之上。
第二,希伯來文的「山」可指特定的山峰、山脈、山上或山邊[4]。所以,經文可譯作:「方舟停在亞拉臘的群山之上」或「方舟停在亞拉臘的群山之中」或「方舟停在亞拉臘的群山之山腳(rested against the mountain)」等。
第三,巴比倫地圖上位於亞述以北的烏拉圖/亞拉臘山區(Urartu/Ararat),在古人地理之中是宇宙山,之外便是宇宙海。那麼,創世記8:4的「亞拉臘山」也當然是古代聖經作者眼中的宇宙山。作為宇宙山,亞拉臘支撐著穹蒼,也是眾神天上的居處,是洪水不能侵犯之境界[5]。所以,挪亞洪水淹沒亞拉臘山是沒有必然性的。從方舟上所觀,水淹沒了當時所知世界(即米索不達米亞)或可見的世界,方舟最後漂到當時世界極處亞拉臘地。
結論
以上重新解讀洪水記述的原文,又以近東地理文獻作背景,在古近東的世界觀之下,重讀創世記的經文,可以得著一些好處。
第一,我們先問古代作者和讀者怎樣了解經文,避免犯上解經常有的錯誤,就是將現代人的世界觀讀進去古代的聖經經文之中。
第二,以近東背景作為解經的進路,可以避免一些無謂的爭議。眾所周知,在地質和考古的發現當中,根本沒有全球性洪水的跡象和全球性洪水所造成的破壞層。在考古學的角度來看,缺乏全球洪水造成的破壞層,已經證實了在考古歷史當中,根本沒有發生過一次性全球洪水滅世的事。相反,地區性的洪水卻常發生在米索不達米亞,這地帶也是挪亞記述和創世記1-11章的背景。
第三,以近東地理來解經,亦防止信徒以為只有全球性洪水,才是最忠於聖經的解讀。我們根本無須假設挪亞方舟被漂到高山之上,也無須要奢望以為花更多人力物力,走多幾里路,便可替聖經所描述的全球性洪水平反。照以上解釋,經文不一定要求一個全球性洪水災難。以原文和近東宇宙觀重讀經文,我們可以發現,經文亦可形容一個地區性的洪水,而方舟停泊的地方,亦不一定在高山之上,也可在山腳之下,或靠著山邊。
第四,當我們以古近東的背景來解讀經文時,我們就無須堅持,只有全球性洪水才是合乎經文意思,地區性洪水也同樣合理。當然,我個人認為,地區性洪水不單同樣合理,而是更為合乎經文的意思和現代考古的發現。影音使團開始時,宣稱找到方舟,聲稱這方舟是屬於主前2,800年時期,現在再改變立場,放棄了年輕地球論,將木結構的時期進至主前10,000多年。無論你將時期進到那裡,都是徒勞無功,因為根本就沒有全球洪水滅世的考古數據(詳細可參拙文《發現方舟的宣稱,聖經考古的回應》)
第五,更重要的,按以上的解讀,洪水不必是全球性,若洪水的範圍是地區性,洪水毀滅的世界只包括當時古人所認識的世界,但無論洪水是全球性或地區性,亦完全不會影響聖經的神學信息。挪亞洪水所帶來的信息,神會審判全地,公義的審判是肯定的,也是突如其來的。
註譯:
[1] 本文釋經的論點出自Walton, John H. 2001. Genesis.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Walton除了指出經文不一定要求全球性洪水之外,也指出全球性洪水在科學、地質和考古上均遇上困難。
[2] 英文翻譯,出自Horowitz, Wayne. 1998, 2011. Mesopotamian Cosmic Geography. Winona Lake, IN: Eisenbrauns, 67-95
[3] Horowitz認為這地圖不可能早過主前九世紀,因為文獻當中使用marratu (鹽海salt-sea)一字,也包括Bit-Yakin城和烏拉圖(Urartu),兩個地理詞最早見於主前九世紀亞述文獻 (Horowitz, Wayne. 1988. “The Babylonian Map of the World,” Iraq, Vol. 50: 153)。Keel的看法相差不遠,他說這泥版屬於主前六世紀,但內容源於更早的材料,因為到了主前六世紀,巴比倫對世界的視野明顯更廣(21)
[4] S. Talmon,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3:433-34。
[5] 古埃及的宇宙觀與古巴比倫的相似,Deir el-Bahri Papyrus之宇宙圖,整個宇宙都被水所充滿,人類所處的世界,好像一個大氣泡,氣泡之所以存在,全賴眾神之功勞。女神天(Nut)身如大拱橋,覆蓋保護大地,她被空氣神(Shu)以雙手支撐著,他兩旁有兩位公羊神支撐著。空氣神的腳下是躺臥的地神(Geb;男),他伸展形成大地。宇宙圖的四圍有眾神,也有草紙本的已故主人正在參拜眾神。Deir el-Bahri Papyrus的宇宙圖屬於埃及廿一王朝(公元前1085-950),精簡討論,見:
- Keel, Othmar. 1997. The Symbolism of the Biblical World: Ancient Near Eastern Iconography and the Book of Psalms, trans. Timothy J. Hallet. Winona Lake, IN: Eisenbrauns, p. 389, Catalog #27;
- James P. Allen. 2010. Middle Egyptia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Language and Culture of Hieroglyphs, 2nd e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題外話,在古近東的世界觀,大地為母,地神一般是女性,降雨之天為父,因雨使大地孕育生產;在這方面,埃及神觀可算例外,天為母,保護和覆蓋大地,地屬陽,可能因為埃及地的生殖,不是靠天降之雨,而是地上的尼羅河。無論如何,埃及的宇宙論仍與其他近東宇宙論一樣,世界是兩性之能力所創,世界的開始,因為Nut(女)和Geb(男)之結合,之後被所生的兒子(?)空氣神Shu分開(Keel 1997: 31, Fig. 25,繪出Nut和Geb被分開)。
以上討論顯明,聖經的創造論和宇宙觀,有許多地方與近東的宇宙觀相似,套用舊約聖經的說話,天地存在,是諸水先被分成上下,諸水之間有「空氣」或「天」(創世記1:6-8)。但是,必須要強調的,聖經卻與近東觀念之間,仍有許多驟然不同,差之千里的分別。舊約的創造記述之中,完全是一神觀,在整個創世的記述之中,沒有絲毫空間,留給其他神明。被造的世界之中,亦沒有任何具有神性本體的事物,神與被創造的一切,本體上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星期一, 12月 12, 2011
大衛城V形標記,徵求各界人士解謎團,再談發現方舟和同行評審
12月初,大衛城考古學家在基訓泉附近發掘時,發現了三個奇怪的V形標記,這些標記位於一個房間之中,刻在床岩,長46厘米(1.5尺)。按陶瓷測年,這房間屬於主前十八至八世紀之間。
考古工作的負責人之一Eli Shukron說,這些標記十分古怪,耐人尋味,他猜測這些標記原本用作支持房間之內的木結構,也可能作宗教用途或其他平日運作。
無論如何,這3個V形標記確實難倒了專業的考古學家。大衛城考古學專家在facebook上發出簡報,邀請世界各界人士提出建議,解開V形標記之謎。到了現在,各方網民已提出了超過20,000個建議,實用建議有排污水渠、鑄鐵器用的石模,象徵的建議包括古文字,或地理代號,也有不少滑稽的說法,如古代麥當勞符號,或所羅門王的恐龍足跡!
這種向各界人士求助的做法,不是第一次,耶路撒冷聖殿山篩選工程(Temple Mount Sifting Project) 篩選出許多不同時代的文物,亦透過網路,要求各界人士提出建議,見:http://www.echad.info/uifinds/
方舟的聲稱,朋友評審/同行評審?
最近影音對方舟的聲稱,其實也應效法這求真的做法,當發現一些耐人尋味的東西,不要自說自話,先入為主地說:「這不是方舟,還可以是什麼?」因為在考古的解釋上,可能性可以十分多,要認真地找答案,不是只找一些支持自己原有看法的「專家」來背書,然後就宣稱99%(後又改為90%)肯定,這只是自欺欺人的「朋友評審」(friend review),或是「老友評審」(buddy review)。面對著謎團,需要各方專家人士提議,不論他們是贊成或反對原先的假設,這才是「同行評審」(peer review)。
於評審的過程之中,影音使團一向只選擇本身合乎他們觀點的「專家」來背書,以下是Howtindog提供的影音使團發佈片段之一,請留意13:40之後,負責人之一說,他們選擇考証的人士時,是要先認同他們假設的學者,而反對的學者,他們一慨不邀請:
我們不禁要問:「你去尋方舟,正不是要挑戰一些不信方舟的人嗎?不正是要挑戰一些用科學來挑戰聖經歷史性的人嗎?不正是要向不信的人說『方舟不是神話』嗎?」那麼,在考核的過程當中,豈不應邀請一些與你意見不同的專家?在發表的過程之中,豈不應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讓全球判斷?單單製作一部「紀錄片」,又在未證實之前就作嘩眾取寵的宣稱,根本只是自說自話。
難怪當別人質疑方舟的宣稱時,影音從未正面回應過,只會稱反對其聲稱的人在抹黑他們,以「言語暴行」或「分裂教會」來抹煞反對聲音。
這些自說自話的做法,在方舟探索者屢見不鮮。幾年前,考古學家Eric Cline在美國近東研究學會(American Society of Oriental Research)的網誌上,也曾對方舟探索者Randall Price發出過挑戰:
Cline 問 Price 在尋找方舟的工作上,是否進行正式的科學研究,還是只在教唆一些未受過訓練的業餘發燒友搞壞鬼考古。Cline更要求Price治學要嚴謹,要將所有樣本交去作正規和可核實的實驗分析,更要寫文章登在「同行評審期刊」,如BASOR (Bulletin of American Society of Oriental Research)。當然沒有了下文!
結論
只邀請認同你們假設的學者來考核,這種做法根本上就是背棄了科學的精神,可見方舟的宣稱一直以來不是「考古」而是「靠估」。
(來源:大衛城基金)
考古工作的負責人之一Eli Shukron說,這些標記十分古怪,耐人尋味,他猜測這些標記原本用作支持房間之內的木結構,也可能作宗教用途或其他平日運作。
無論如何,這3個V形標記確實難倒了專業的考古學家。大衛城考古學專家在facebook上發出簡報,邀請世界各界人士提出建議,解開V形標記之謎。到了現在,各方網民已提出了超過20,000個建議,實用建議有排污水渠、鑄鐵器用的石模,象徵的建議包括古文字,或地理代號,也有不少滑稽的說法,如古代麥當勞符號,或所羅門王的恐龍足跡!
這種向各界人士求助的做法,不是第一次,耶路撒冷聖殿山篩選工程(Temple Mount Sifting Project) 篩選出許多不同時代的文物,亦透過網路,要求各界人士提出建議,見:http://www.echad.info/uifinds/
方舟的聲稱,朋友評審/同行評審?
最近影音對方舟的聲稱,其實也應效法這求真的做法,當發現一些耐人尋味的東西,不要自說自話,先入為主地說:「這不是方舟,還可以是什麼?」因為在考古的解釋上,可能性可以十分多,要認真地找答案,不是只找一些支持自己原有看法的「專家」來背書,然後就宣稱99%(後又改為90%)肯定,這只是自欺欺人的「朋友評審」(friend review),或是「老友評審」(buddy review)。面對著謎團,需要各方專家人士提議,不論他們是贊成或反對原先的假設,這才是「同行評審」(peer review)。
於評審的過程之中,影音使團一向只選擇本身合乎他們觀點的「專家」來背書,以下是Howtindog提供的影音使團發佈片段之一,請留意13:40之後,負責人之一說,他們選擇考証的人士時,是要先認同他們假設的學者,而反對的學者,他們一慨不邀請:
我們不禁要問:「你去尋方舟,正不是要挑戰一些不信方舟的人嗎?不正是要挑戰一些用科學來挑戰聖經歷史性的人嗎?不正是要向不信的人說『方舟不是神話』嗎?」那麼,在考核的過程當中,豈不應邀請一些與你意見不同的專家?在發表的過程之中,豈不應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讓全球判斷?單單製作一部「紀錄片」,又在未證實之前就作嘩眾取寵的宣稱,根本只是自說自話。
難怪當別人質疑方舟的宣稱時,影音從未正面回應過,只會稱反對其聲稱的人在抹黑他們,以「言語暴行」或「分裂教會」來抹煞反對聲音。
這些自說自話的做法,在方舟探索者屢見不鮮。幾年前,考古學家Eric Cline在美國近東研究學會(American Society of Oriental Research)的網誌上,也曾對方舟探索者Randall Price發出過挑戰:
Cline 問 Price 在尋找方舟的工作上,是否進行正式的科學研究,還是只在教唆一些未受過訓練的業餘發燒友搞壞鬼考古。Cline更要求Price治學要嚴謹,要將所有樣本交去作正規和可核實的實驗分析,更要寫文章登在「同行評審期刊」,如BASOR (Bulletin of American Society of Oriental Research)。當然沒有了下文!
結論
只邀請認同你們假設的學者來考核,這種做法根本上就是背棄了科學的精神,可見方舟的宣稱一直以來不是「考古」而是「靠估」。
星期一, 12月 05, 2011
回應<影音回應網上聯署:方舟探索首階段完成>
影音使團在2011年12月5日,登稿至時代論壇,文章為<影音回應網上聯署:方舟探索首階段完成>
(下稱<回應聯署>),是回應在11月29日多位教牧和領袖的聯署信。本文只由聖經考古學的角度,作一點回應。
1 -毋須發表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
<回應聯署>一文指出,影音在整個研究過程中,沒有隱瞞任何資料和數據,文章說:「就以木樣本的碳14化驗數據而言,確實曾有幾個樣本的年測結果出現差異,我們也為此諮詢過有經驗的考古學家,他們向採集樣本的隊員查問取樣地點、方法和樣本體積之後,認為部分化驗結果毋須在報告上發表。」之後文章引用祖克蘭克博士說:「通常在考古學上,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會被排除,因為反映了採集樣本的問題,而不是那遺址的年代。」
「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應指木樣本碳14化驗結果當中一些異常年輕的結果,我們不妨再看看Snelling所發佈的碳14結果列表(到現在為止,影音已經默認Snelling所發佈的結果是他們本身有的原數據):
樣本 實驗室 測定結果 樣本日曆年齡
A 1 1955年後 現代
A 2 1950年後 現代
B 1 距今120 +/- 25年 約公元後18-19世紀
B 2 距今135 +/- 30年 約公元後18-19世紀
C 1 距今610 +/- 25年 約公元後14世紀
D 3 距今4269-4800年 公元前4941 +/- 4647年
樣本A
<回應聯署>一文所指的「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應該是樣本A,因為樣本A的測定結果是公元後1950年代之後,<回應聯署>提出的理由,就是這麼「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是不用發佈的。但筆者要指出,這極為年輕的結果,不是一個實驗室(1)得出的結論,而是兩個不同的實驗室(2)得出的結論,結果十分確定。這樣一致的化驗結果,我想不到任何原因將之隱瞞或報廢。
樣本B
好的,就當探索者滿心預期著一個古老的結果,而樣本A的結果出乎意料之外,結果雖然一致,卻是「荒謬地年輕」,不用發佈了。
那麼,樣本B的結果又為什麼不被公佈?樣本B照樣由兩所不同的實驗室(1, 2)進行化驗,亦得出一致的結果,分別是距今120 +/- 25年和距今135 +/- 30年,歷史年份均是約公元後18-19世紀。這樣一致的化驗結果,我也想不到任何原因將之報廢。難道這些數據都可以被算為「荒謬地年輕」,故不用公開?
樣本C
好的,即使樣本A和B的結果都算為「荒謬地年輕」,那麼樣本C又怎樣?樣本C是由實驗室1化驗,結果是距今610 +/- 25年,即約公元後14世紀。筆者可以肯定,在考古和碳14化驗結果上,這一定不是「荒謬地年輕」的年份。
舉一個簡單例子,自1350年代開始,所謂「耶穌裹屍布」(Shroud of Turin)便在法國出現,後來一度收藏於意大利都靈(Turin)的聖施洗約翰教堂內(故又稱「都靈裹屍布」),有人聲稱它是「耶穌裹屍布」,但這聲稱一直以來引起爭議。到了1980年代,來自英國、瑞士和美國的科學家分別取樣作碳14化驗,結果大約介於公元後1260到1390年之間,即13-14世紀之中世紀文物,證實為假,並非傳說中第一世紀的裹屍布(Taylor 2000: 60)。
筆者引用「裹屍布」的原因,不是要討論「裹屍布」的問題,而是想指出,亞拉臘山木樣本C的碳14化驗結果(與「裹屍布」的結果相距不遠,即公元後14世紀)。這樣看來,樣本C的結果不可能是「荒謬地年輕」,所以全無科學考古理由將之報廢,反而應公開發佈出來。不將樣本C的結果公佈,豈不是因為中世紀的年份對「尋找方舟聲稱」完全不利?這裡是否有隱瞞不利數據,讀者心知肚明。
樣本D
筆者已在前文<發現方舟的聲稱,進一步被證實為假>概括分析了樣本D的問題,指出其數據有極大的「不確定性」(uncertainty):公元前4941 +/- 4647年。所以,按筆者在Wheaton College的考古教授所說,這結果應被報廢。
費解的地方,就是影音居然單單根據這個樣本,作找到方舟的聲稱。
更令筆者費解的地方,就是影音居然把其他「不是荒謬地年輕」,甚至結果一致的數據 (樣本C和B)置之不理。這種的做法,是否合乎科學的客觀性?有目共睹。
2 - 面對不利的數據
筆者在美國加州讀學士學位時,主修科是「環境毒理學」(Environmental Toxicology),讀書時和畢業後都曾在科學實驗室內工作,明白當化驗結果與原本的假設不一時,的確會感到無奈,甚至氣憤。到底是實驗出錯?還是本來的假設出錯?不得不重複再做一次實驗,如結果一樣,便要痛心地修改本來的假設。
在科學的化驗之中,無論數據支持本來的假設與否,筆者總要在實驗報告中列出各項結果,起碼也要在報告加上註腳。這也是以往方舟探索者所作的,早在1955與及1969年,探索者Fernand Navarra從現今的亞拉臘山近雪線的地段,分別兩次取下木樣本作化驗。
1955年的木樣本分別由5間美國和英國的實驗室作碳14化驗,結果如下(Bailey 1977: 142):
1969年的木樣本又在兩間美國的實驗室作化驗(Bailey 1977: 142):
兩度的取樣,不但碳14化驗結果全然被公佈出來,甚至可在學術期刊找到,其中一份是科學界公認的Radiocarbon:
留意發佈內容,除了樣本的位置之外,也有實驗室名稱:NPL (即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留意最尾一句,實驗室的附註:"Comment: evidently not the Ark" (備註:明顯不是來自方舟)。
以上資料表示,就算化驗結果對本身的假設極為不利,仍需發佈碳14化驗結果,不能以單單一句-「荒謬地年輕的數據」就抹殺而不用發佈,還將有利自己的數據無限放大。
科學研究名聲的重要
再說說以前的一個經歷,筆者記得在美國讀大學和畢業後都在一間相當有規模的實驗室工作,公司時常接到政府的合約,為政府不同部門作化驗,寫報告,當時我只是一個小小化學技術員。
有一天,清早回到公司,便發現多位政府人員將實驗室封殺,為什麼?之後才發現原來這所實驗室在過去幾年隱瞞或做假的化驗資料,而兩位化學師被拉了,公司要賠上大筆金錢。因這事故公司信譽大大受損。這個經歷說明,科學研究的最主要要求是誠信。
發現方舟的聲稱,在數據的發佈上,只佈有利的資料,不利的資料避而不談。這樣看來,影音的「方舟探索首階段」談不上嚴謹的科學研究或探索。
參考資料
(下稱<回應聯署>),是回應在11月29日多位教牧和領袖的聯署信。本文只由聖經考古學的角度,作一點回應。
1 -毋須發表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
<回應聯署>一文指出,影音在整個研究過程中,沒有隱瞞任何資料和數據,文章說:「就以木樣本的碳14化驗數據而言,確實曾有幾個樣本的年測結果出現差異,我們也為此諮詢過有經驗的考古學家,他們向採集樣本的隊員查問取樣地點、方法和樣本體積之後,認為部分化驗結果毋須在報告上發表。」之後文章引用祖克蘭克博士說:「通常在考古學上,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會被排除,因為反映了採集樣本的問題,而不是那遺址的年代。」
「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應指木樣本碳14化驗結果當中一些異常年輕的結果,我們不妨再看看Snelling所發佈的碳14結果列表(到現在為止,影音已經默認Snelling所發佈的結果是他們本身有的原數據):
樣本 實驗室 測定結果 樣本日曆年齡
A 1 1955年後 現代
A 2 1950年後 現代
B 1 距今120 +/- 25年 約公元後18-19世紀
B 2 距今135 +/- 30年 約公元後18-19世紀
C 1 距今610 +/- 25年 約公元後14世紀
D 3 距今4269-4800年 公元前4941 +/- 4647年
樣本A
<回應聯署>一文所指的「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應該是樣本A,因為樣本A的測定結果是公元後1950年代之後,<回應聯署>提出的理由,就是這麼「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是不用發佈的。但筆者要指出,這極為年輕的結果,不是一個實驗室(1)得出的結論,而是兩個不同的實驗室(2)得出的結論,結果十分確定。這樣一致的化驗結果,我想不到任何原因將之隱瞞或報廢。
樣本B
好的,就當探索者滿心預期著一個古老的結果,而樣本A的結果出乎意料之外,結果雖然一致,卻是「荒謬地年輕」,不用發佈了。
那麼,樣本B的結果又為什麼不被公佈?樣本B照樣由兩所不同的實驗室(1, 2)進行化驗,亦得出一致的結果,分別是距今120 +/- 25年和距今135 +/- 30年,歷史年份均是約公元後18-19世紀。這樣一致的化驗結果,我也想不到任何原因將之報廢。難道這些數據都可以被算為「荒謬地年輕」,故不用公開?
樣本C
好的,即使樣本A和B的結果都算為「荒謬地年輕」,那麼樣本C又怎樣?樣本C是由實驗室1化驗,結果是距今610 +/- 25年,即約公元後14世紀。筆者可以肯定,在考古和碳14化驗結果上,這一定不是「荒謬地年輕」的年份。
舉一個簡單例子,自1350年代開始,所謂「耶穌裹屍布」(Shroud of Turin)便在法國出現,後來一度收藏於意大利都靈(Turin)的聖施洗約翰教堂內(故又稱「都靈裹屍布」),有人聲稱它是「耶穌裹屍布」,但這聲稱一直以來引起爭議。到了1980年代,來自英國、瑞士和美國的科學家分別取樣作碳14化驗,結果大約介於公元後1260到1390年之間,即13-14世紀之中世紀文物,證實為假,並非傳說中第一世紀的裹屍布(Taylor 2000: 60)。
「都靈裹屍布」
(來源:Wikimedia Commons)
筆者引用「裹屍布」的原因,不是要討論「裹屍布」的問題,而是想指出,亞拉臘山木樣本C的碳14化驗結果(與「裹屍布」的結果相距不遠,即公元後14世紀)。這樣看來,樣本C的結果不可能是「荒謬地年輕」,所以全無科學考古理由將之報廢,反而應公開發佈出來。不將樣本C的結果公佈,豈不是因為中世紀的年份對「尋找方舟聲稱」完全不利?這裡是否有隱瞞不利數據,讀者心知肚明。
樣本D
筆者已在前文<發現方舟的聲稱,進一步被證實為假>概括分析了樣本D的問題,指出其數據有極大的「不確定性」(uncertainty):公元前4941 +/- 4647年。所以,按筆者在Wheaton College的考古教授所說,這結果應被報廢。
費解的地方,就是影音居然單單根據這個樣本,作找到方舟的聲稱。
(發現挪亞方舟之新聞-截圖)
更令筆者費解的地方,就是影音居然把其他「不是荒謬地年輕」,甚至結果一致的數據 (樣本C和B)置之不理。這種的做法,是否合乎科學的客觀性?有目共睹。
2 - 面對不利的數據
筆者在美國加州讀學士學位時,主修科是「環境毒理學」(Environmental Toxicology),讀書時和畢業後都曾在科學實驗室內工作,明白當化驗結果與原本的假設不一時,的確會感到無奈,甚至氣憤。到底是實驗出錯?還是本來的假設出錯?不得不重複再做一次實驗,如結果一樣,便要痛心地修改本來的假設。
在科學的化驗之中,無論數據支持本來的假設與否,筆者總要在實驗報告中列出各項結果,起碼也要在報告加上註腳。這也是以往方舟探索者所作的,早在1955與及1969年,探索者Fernand Navarra從現今的亞拉臘山近雪線的地段,分別兩次取下木樣本作化驗。
Navarra 從亞拉臘山
近雪線的冰隙取下之木條
(Bailey 1977: 139)
- 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 (England):公元後770-790年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公元後720年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Riverside:公元後740年
- Teledyne Isotopes, New York:與其他實驗室結果相差只有100-200年
- Geochron Laboratories, MA:公元後260年
1969年的木樣本又在兩間美國的實驗室作化驗(Bailey 1977: 142):
-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Radiocarbon Laboratory:公元後640年
- Geochron Laboratories, MA:公元後620-640年
兩度的取樣,不但碳14化驗結果全然被公佈出來,甚至可在學術期刊找到,其中一份是科學界公認的Radiocarbon:
(Navarra 木樣本的碳14化驗報告
Callow et al. 1965: 161
另參Fishman 1977: 213)
留意發佈內容,除了樣本的位置之外,也有實驗室名稱:NPL (即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留意最尾一句,實驗室的附註:"Comment: evidently not the Ark" (備註:明顯不是來自方舟)。
以上資料表示,就算化驗結果對本身的假設極為不利,仍需發佈碳14化驗結果,不能以單單一句-「荒謬地年輕的數據」就抹殺而不用發佈,還將有利自己的數據無限放大。
科學研究名聲的重要
再說說以前的一個經歷,筆者記得在美國讀大學和畢業後都在一間相當有規模的實驗室工作,公司時常接到政府的合約,為政府不同部門作化驗,寫報告,當時我只是一個小小化學技術員。
有一天,清早回到公司,便發現多位政府人員將實驗室封殺,為什麼?之後才發現原來這所實驗室在過去幾年隱瞞或做假的化驗資料,而兩位化學師被拉了,公司要賠上大筆金錢。因這事故公司信譽大大受損。這個經歷說明,科學研究的最主要要求是誠信。
發現方舟的聲稱,在數據的發佈上,只佈有利的資料,不利的資料避而不談。這樣看來,影音的「方舟探索首階段」談不上嚴謹的科學研究或探索。
參考資料
- Bailey, Lloyd R. 1977. Wood from "Mount Ararat": Noah's Ark?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Vol. 40, No. 4 (Dec.), pp. 137-146
- Callow, W. J., Barker, M. J., and Hassall, G. I. 1965. 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 radiocarbon measurements III. Radiocarbon 7: 156-161.
- Fishman, Bernard, Hamish Forbes, and Barbara Lawn. 1977.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Radiocarbon Dates XIX. Radiocarbon 19, Vol. 2: 188-228.
- Taylor, R. E. 2000. Fifty Years of Radiocarbon Dating: This widely applied technique has made major strides since its introduction a half-century ago at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American Scientist, Vol. 88, No. 1 (Jan-Feb), pp. 60-67.
星期二, 11月 22, 2011
影音號外1,為何論說自相矛盾?
影音在《號外》(07.11.2011) (稱為《號外1》)http://www.noahsarkmovies.com/arkmovie/big5/pdf/extra20111107.pdf,批評筆者的文章,稱之為「攻擊方舟學術文章錯漏百出卻被瘋狂引用,務求打擊方舟佈道事工」,已經引起不同回應。
之後,影音又出《號外》(18.11.2011) (稱《號外2》),http://www.noahsarkmovies.com/arkmovie/big5/pdf/extra-vol02.pdf,企圖反駁Snelling的詳盡碳14報告,文章名為《回應Answers in Genesis網頁中 Dr. Andrew Snelling不盡不實及草率的碳14報告論點》。
筆者細閱兩篇《號外》多次,仍感到異常費解,因為兩篇《號外》論說不是自相矛盾,就是自說自話,斷章取義,抵觸了影音一路以來自己的宣稱,但是似乎影音一點也未察覺到,可見《號外》的作者根本沒有任何考古專業。
《號外1》的批評主要來自筆者最近被廣泛轉載之文章《發現方舟的宣稱,聖經考古的回應》(http://marksir.blogspot.com/2011/10/blog-post.html) (簡稱《考古》)。
《號外1》之內容大多出自匿名或其他讀者的留言,以及筆者在留言欄中之回應。筆者本不想對《號外1》作任何回應,因為在《考古》一文之留言欄中,已有充足回應。然而《號外1》對筆者文章之批判足足有一版之長,指出5個謬誤,所以,筆者仍不厭其煩地作多點回應,使有心讀者能更進一步仔細分析,深入了解,作更週全的立論。
錯誤1 - 亞拉臘山不屬近東 ,又屬近東,自相矛盾
《號外1》最明顯自相矛盾的地方,就是指出筆者將亞拉臘山與近東地區相提並論(謬誤4),意思是亞拉臘山是獨特的,亞拉臘山根本就不屬近東地區,所以筆者在《考古》一文和回應中,不能引用近東地區作比較等等。
筆者早已在留言處回應:「近東」作為一學術名詞,意義可廣可窄,視乎不同學者之定義,普遍來說定義不會太生硬。
Marc Van De Mieroop的《古近東歷史》A History of the Ancient Near East開頭為「近東」作定義:「近東範圍指由土耳其之愛琴海岸至伊朗中部,與及安納托利亞北部到紅海」"Near East designates the region from the Aegean coast of Turkey to central Iran, and from Northern Anatolia to the Red Sea" (p. 1)。安納托利亞(Anatolia)是今日土耳其的範圍,故包括亞拉臘山,可見作為近東專家的Marc Van De Mieroop,他亦將今日的土耳其包括在近東之內。難道影音會說,Marc Van De Mieroop犯了學術上粗疏的大忌?
《號外1》又說:「亞拉臘山不能被視作為東土耳其一帶,亞拉臘山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是亞美尼亞國土,今日的土耳其於戰後立國,之前歸屬鄂圖曼帝國的版圖,陳牧師連著文論述的地點也含混不清,犯了學術上粗疏的大忌。」
其實《號外1》才是犯上學術上粗疏之大忌,因為在上文謬誤1當中,《號外1》寫著:「陳牧師若親自到昔日亞美尼亞高地,即今天的土耳其東部地區...」可見,根據《號外1》的本文,亞拉臘山正在今天的土耳其東部地區,也就是昔日亞美尼亞高地。《號外1》一方面說將亞拉臘山視為東土耳其一帶是錯誤的,但同一版又將亞拉臘山視為今天土耳其東部地區的一部份。目的是將筆者在《考古》文中提到近東考古的例子變為無效,但卻自相矛盾,犯上學術上粗疏之大忌。
《號外1》又說「土耳其」是戰後立國地名,之前是亞美尼亞或屬鄂圖曼帝國。好的,我沒有異議,但為什麼指責筆者用「土耳其」一詞時,又說:「著文論述的地點也含混不清,犯了學術上粗疏的大忌」?若你不喜歡「土耳其」一詞的話,就別用它,但又為何叫筆者親自到「今天土耳其東部」視察視察?
你不喜歡「土耳其」這個現代字眼,不要緊。我大慨可以用較學術的名詞「安納托利亞」(Anatolia)代替,意即「東面」或「日出之處」,但「安納托利亞」亦包括現今的土耳其、鄂圖曼帝國、亞美尼亞、Urartu等歷史地理名稱。「土耳其」一詞固然含有現代政治國界之意,但亦可有地理之意,為了一般讀者能明白,「土耳其」是適合的現代詞語。何況《號外1》也在同一頁用此字詞。
Paul Zimansky所寫有關Anatolia考古著作,也用「土耳其」,書名是Ancient Turkey 《古土耳其》,而Zimansky亦是Urartu考古的專家,他也是反對發現方舟宣稱的土耳其考古學家。顯然地,《號外1》是自相矛盾。單指出文章詞彙之不同,就斷言說文章出錯,甚至「不值一看」,這種論據只是稻草人論證,目的是在沒有近東知識的讀者面前混淆視聽。
再者,如果真如《號外1》所講,將亞拉臘山和近東混為一談一帶是錯誤的話,為什麼《號外1》卻引用「熟悉近東歷史的專家,包括近東語言及文學哲學博士Dr. Michael Brown」的意見?《號外1》又說Dr. Brown「對近東歷史的認識是無庸置疑的」。既說亞拉臘山不能與近東相提並論,就不要引用近東學家作後盾。明顯地,《號外1》是自打咀巴。
另一個自打咀巴之處,相信明眼的讀者早已發覺,在錯謬2之中,《號外1》引用Dr. Joel Klenck祖克蘭博士的說話,堅持發現的古木結構不會是後世遺留的痕跡,只是到底Klenck在那一篇學術文章,那一頁說過這些說話?《號外1》只說這是Klenck審視木結構的建築特徵之後的分析,沒有註腳也不打緊,或許是Klenck受訪時說的話,為了證實Klenck的說法有力,《號外1》從網站www.societyandanimalsforum.org/dissertations/dissertations.html列出Klenck的學術背景。到此網站查證,列出Klenck在1996年在哈佛大學寫了博士論文,名為Faunal Remains Animal Use Israel Middle Bronze Age (中譯:在中銅時期以色列的動物遺骸及動物使用),這份博士論文的Publication number,也就是University Microfilms International (UMI) access number 是9710498。
筆者再到芝加哥大學University of Chicago的Proquest Dissertations & Theses (PQDT) database查證,下載了Klenck在1996年在哈佛大學完成的博士論文,原名其實是Animals in the Canaanite cultic milieu: The zooarchaeological evidence from Tell Haror, Israel (中譯:迦南宗教環境下的動物:從以色列Haror土丘出土之動物考古證據),論文的UMI也是9710498,論文名稱有所不同不要緊,因為UMI一樣,應指同一篇論文。
但是,稍微讀讀Klenck的博士論文,開首時說論文的目的:「提供於以色列別是巴西北20公里之Tel Haror考古遺址,中青銅時期IIB/C層(主前1800-1750-1550年)出土之動物遺骸的分析結果。」("presents the results of an analysis of faunal remains from Middle Bronze IIB/C (1800-1750-1550 B.C.) strata at the archaeological site of Tel Haror, located 20 km northwest of Beer Sheva in Israel.") Klenck的博士論文的主任是Dr. Richard H. Meadow, Prof. Carl Lamberg-Karlovsky, Prof. Ofer Bar-Yosef和Prof. Eliezer Oren。幾位都無疑是以色列考古學的專家,例如Eliezer Oren在以色列南面的考古工作甚多,也是選寫四冊巨著的New Encyclopaedia of Archaeological Excavations in the Holy Land有關Tel Haror一文之考古學家。
沒錯,Klenck是影音發現方舟宣稱的支持者之一,但《號外1》引用Klenck的博士論文可見,他的專長是近東的以色列,特別是Tel Haror的中青銅IIB/C層的動物遺骸研究。既說亞拉臘山不能與近東相提並論,就不要引用這位近東學家。
《號外1》又在研究亞拉臘山木結構的可能性上,指責筆者「套用了遠至埃及的文明做比較,很容易犯上以局部解釋全部、以片面解釋全面的謬誤。古代近東版圖廣闊,不能因為埃及屬於近東地區,便理所當然地等同於亞拉臘山,陳列沒有根據的可能性,只能算是一些建立在薄弱基礎上的猜想。」
但是,《號外1》引用Klenck的說話之中,卻提到「金字塔」,「金字塔」不是在近東的埃及嗎?我亦不反對套用其他近東例子,作亞拉臘山的考古比較。只是《號外1》前言不對後語,堅持不可把近東和亞拉臘山相提並論,但又引用近東學者Klenck的說話,套用遠至近東埃及的金字塔作比較,自相矛盾。
錯誤2 - 筆者引用了亞拉臘山地區的考古結果,《號外1》卻說沒有-斷章取義
當然《號外1》引用了Oktay Belli鄂台貝利教授的說法:「由於當地缺乏樹木,一般民居以至教堂建築,都會就地取材,採用泥磚興建,只會以少量木材作為輔助。由於建築物一般興建在較低海拔位置,年代久遠的民居或者教堂所使用的少量木材,一早已經腐爛,並無保存下來」但貝利教授在那一篇論文,那一頁提到這段說話?《號外1》並無說明,可能又是訪問時說的話。註腳1只是介紹「歐亞考古研究所」(Eurasian Institute of Archaeology)的網頁,而貝利教授是負責人(http://www.istanbul.edu.tr/edebiyat/edebiyat/dekanlik/arastirma_merkezleri/avrasya_arkeoloji_enstitusu.htm),引用貝利教授是可以接受的,他是土耳其考古學家,也曾著學術文章討論Urartu的水利工程。
但是,《號外1》指筆者在《考古》一文,沒引用亞拉臘山地區的考古結果作結論,而是套用了遠至埃及的文明做比較(謬誤3)。這種說法完全是斷章取義,因為筆者在《考古》一文當中,好幾次引用Paul Zimansky的論文和說法,每一段都有註腳,讀者可以自行參考,不妨在此再列舉一些出來:
- 《考古》一文中,提出10多項證據要求,第11項是「普世文化斷層」,筆者指出照影音的宣稱,如果滅世大洪水發生於主前2800年時期,那麼在這個時期的各遺址,會因大洪水造成文化斷層。各遺址的土丘紀錄中,會出現洪水破壞前的文化遺跡,之後會出現洪水沉積土層,之後又出現另一個新文化。但是,這樣的考古證據沒有在這時期出現過。我們不能不贊成土耳其考古專家Paul Zimansky的結論:在這個時期的土耳其並沒有出現任何考古文化的斷層。不但沒有出現文化斷層,單在土耳其,在這個時期的遺址,更有發展的證據,甚至城鎮與城鎮之間發展商貿關係(見Matey 2002: 19-34; Sagona and Zimansky 2009: 144-224)。
- 另外,筆者引用近東考古專家Paul Zimansky在2010年受National Geographic訪問時的說話:「我未曾聽過有任何尋找方舟的探索隊會找不到方舟的」(Than 2010)。
- 單在這兩段引言,已經出現了三位土耳其考古專家:Timothy Matey, Antonio Sagona, Paul Zimansky,而三位都撰寫過土耳其考古的學術文章。相反,《號外1》只引用了鄂台貝利教授的說法。
錯誤3 - 筆者引述Bailey之立論,《號外1》卻選擇性處理Bailey列舉的資料,又是斷章取義
《號外1》提到筆者《考古》一文中,引述Bailey (1977)之學術文章說:「過往的探險者確實有搬運過木材上山,甚至達至山頂,但極其量都只有七呎高的木製十字架」(謬誤1),為什麼《號外1》會說「極其量都只有七呎高的木製十字架」?「極其量」顯明《號外1》只斷章取義地選舉對其有利的資料,不利的便不提。
筆者在《考古》一文,共引述了Bailey 三篇論文(1977, 1989, 1996),從過往探索者的文字記錄當中,列舉至少9個例證,證明過往探索者曾將木頭帶到山上,甚至在山上建造木結構,在此只重述一些例子:
- 在1855年,Parrot 記述,他能帶著馬匹、牛,背著糧食和木柴上山 (Parrot 1855: 170-87; Bailey 1989: 110);
- 在1902年,一隊俄羅斯的探索隊,在Ivangouloff的帶領之下,攀到山上建築了一個「小木籠」(small wooden container) (Montgomery 1972: 214);
- 在1670年,荷蘭探索家Jan Struys登山時,曾經在山上不同的小棚屋(huts)住宿過(La Haye and Morris 1976: 24);
按Bailey的推斷,山上有木不是奇事,以往有人將木帶上木山,並在山上建設木結構,也非不可能之事。《號外1》只引用幾個,這是斷章取義的做法,也不了解Bailey的推斷。
筆者也在《考古》一文的留言處,指出長程運輸大型古木在古時並不是不可能之事。亞述、巴比倫、埃及人經常經水路和陸路,將木材從黎巴嫩和敘利亞的樹林,運送回自己國土,之間上山下山的距離可達數百里(參考Ancient Near East in Pictures, ANEP, 107)。可見,長程運輸大型古木實屬可能。別說木材,古埃及人建設巨型古結構,從南面的Aswan等地開探巨大岩石,運到工地已不是非常之事,那麼上高山搭建木結構,對古人來說,絕非不可能。《號外1》只一句:「不能用埃及和近東地區,與亞拉臘山相提並論」,不但自相矛盾,更是逃避對其不利的資料。
還有,Bailey列出之例證大多在19-20世紀初之前發生的,至少在100多年之前,當時已有小木屋,人已將木運到山上,所以,Bailey推斷近代的人更可將木材運上高山,又在高山上建造木結構,怎能一句便抹殺近代的人可在高山(甚至雪線上)用建木建築的可能性?再加上,Snelling公佈的碳14結果,顯示出4個木樣本當中,3個都是屬近代,這更使Bailey的立論有力。《號外1》說Bailey的推斷是「無法解釋木結構的發現」,完全不能成立。
錯誤4 - 質疑筆者之考古背景-無能作理性討論
另一個斷章取義之處,就是引用筆者在留言欄上的說話:「我沒有太多考古學中科學方面的訓練,主要在歷史背景方面較多」。筆者回應這位匿名者對古瀝青化驗的問題,這位自稱「本人沒考古學歷」的匿名者,其實在提問上也是斷章取義,他誤以為筆者在《考古》一文中要求古瀝青要作碳14化驗。事實上,筆者沒有說過古瀝青要作碳14化驗,只是指出需要作化驗(或許是化學化驗等,核實木結構是否含瀝青)。所以,在回應中筆者亦指出一些古瀝青化驗的學術文章作參考。將筆者的說話斷章取義,然後自吹自擂,不但連考古學是什麼也未弄清楚,甚至連基本的理性討論也未到家。
在最後一段,全然暴露了影音本身在基本理性討論的無能,只是依賴斷章取義的方法,混淆讀者,然後自吹自擂。在謬誤5當中,《號外1》引述筆者的說話:「考古工作常因財務缺乏而被迫停工,我認為應該為這些有意義的考古工作籌款,好過為探索方舟浪費人力物力。」
跟著《號外1》便立刻說筆者「先入為主地認為方舟根本不存在,所以不用浪費人力物力去尋找」。筆者從不懷疑方舟的歷史性,只是批判影音找到方舟的宣稱,批判這宣稱有嚴重問題,這就代表筆者不信方舟的歷史性?這絕對是斷章取義的手段,分明是誤導《號外》的讀者們。我所針對的,是一班根本不認識考古學的人,未曾正式受過考古學訓練,未曾考慮過要符合許多考古條件,便幼稚地上山找方舟,之後在毫無根據之下就宣稱找到方舟等做法。
筆者在《考古》一文中,講過從聖經考古角度,要負責任地宣稱這是方舟,或最有可能是方舟,起碼要符合15項歷史和科學條件,例如:
- 要作同行評審peer review
- 要化驗結果一致
- 要先找出同一時期在不同遺址的洪水沖積土
- 要從聖經經文先決定挪亞是那時期的人
- 要知道創世記8:4原文是「亞拉臘群山」(הָרֵי אֲרָרָט)而不是單數的「亞拉臘山」
- 要面對現今的亞拉臘山是方舟停迫處的說法,只是主後十世紀的傳說
- 要知道有史以來,有關方舟停迫處的傳說,至今只少有6個之多
既因為尋找方舟這事上根本不能符合這些考古先決條件,所以尋找方舟根本不能是嚴謹的考古工作。
星期一, 11月 21, 2011
對「發現方舟聲稱」更多回應 (國語) - 梁斐生博士
梁斐生博士在土豆網上,詳細總結了Dr. Snelling的化驗報告,Dr. Snelling的化驗報告,可在「答案在創世記」網站下載,按此。
梁斐生博士影片分為4部份,用國語講解,請收看:
http://www.tudou.com/home/_102443140
梁斐生博士影片分為4部份,用國語講解,請收看:
http://www.tudou.com/home/_102443140
星期一, 11月 14, 2011
對「發現方舟聲稱」更多回應 - 梁斐生博士
梁斐生博士在YouTube影片上,詳細總結了Dr. Snelling的化驗報告,影片分為4部份。
如果讀者已經參考過Dr. Snelling之報告,對內容有相當認知,梁斐生博士除了作總結之外,更在某些地方加上他的科學意見。
梁博士的分析,我想最重要的就是第1部份(1:10-6:08):
第一部份
第三部份
第四部份
如果讀者已經參考過Dr. Snelling之報告,對內容有相當認知,梁斐生博士除了作總結之外,更在某些地方加上他的科學意見。
梁博士的分析,我想最重要的就是第1部份(1:10-6:08):
第一部份
- 梁博士解釋4年前被邀請到影音的辦公室,聽到影音對他陳列所找到的樣本,甚至經香港大學化驗為石化木。當時,梁博士當面恭喜他們,到了2010年4月,當影音向全世界公佈,也曾為他們高興並感謝神。但當梁博士再仔細思想他們公佈的結果,他便發現很大的問題。
- 其中就是影音說他們3次找到方舟,但是3次的地方都不同。當然影音可以解釋方舟已經裂開,但是梁博士說,如果方舟真的裂開,遺骸就不會處於高山之上,應該會因為地深引力的原故,遺骸滑落更低的地方。並且如果因為一個方舟裂開幾個不同的方舟遺骸,應該是不可能仍有7個空間被保存,裡面有稻草或疑似白色的糧食等等。
- 另外,使梁博士產生更大懷疑的,就是其中一張照片上,稻草又直又新鮮。正如蔬菜長年放在冰櫃中一個月甚至十年,蔬菜就必不會又直又新鮮。
第二部份
第三部份
第四部份
同樣重要的,就是第4部份的結語(10:11之後),梁博士呼籲影音使團有勇氣去回應公開的科學化驗結果,又有勇氣將所有化驗結果公佈出來。
對「發現方舟聲稱」更多回應 - Todd Bolen
Dr. Snelling詳盡披露影音的碳14報告之後,Bibleplaces.com的Todd Bolen亦提出簡短回應,總結了Dr. Snelling報告當中的論點
其中一點,Bolen說影音一路以來未有透露對尋找方舟聲稱不利之碳14結果,而提到樣本D,結果的差距太大(日曆年份為主前9858-294年間不等),結果無效,Todd Bolen之簡述按此。
其中一點,Bolen說影音一路以來未有透露對尋找方舟聲稱不利之碳14結果,而提到樣本D,結果的差距太大(日曆年份為主前9858-294年間不等),結果無效,Todd Bolen之簡述按此。
星期四, 11月 10, 2011
跟進方舟聲稱之碳14詳盡報告-發現方舟的聲稱,進一步被證實為假
影音使團早前發現方舟的宣稱,又有新進展。上文引述Dr. Snelling的碳14詳盡報告「最近在亞拉臘山發現的木樣本是否來自方舟?」,有讀者向我指出報告的科學內容太多,沒有考古或科學背景的信徒/教牧很難明白,可能會感到這只是學者的高談寬論而置之不理,認為結果只是見仁見智。故筆者希望指出報告的重點,使更多人了解此報告的重要性。
碳14測定結果
這份報告中最重要的,必然是「表1 - 探索隊所得的碳-14測定結果」。以下將表1的資料按樣本列出,並將省略表1的其他細節:
樣本 實驗室 測定結果 樣本日曆年齡
A 1 1955年後 現代
A 2 1950年後 現代
B 1 距今120 +/- 25年 約公元後18-19世紀
B 2 距今135 +/- 30年 約公元後18-19世紀
C 1 距今610 +/- 25年 約公元後14世紀
D 3 距今4269-4800年 公元前4941 +/- 4647年
樣本A, B, C結果詮釋
以上的圖表一目了然,這裡共有4個樣本(A, B, C, D),分別由3間實驗室作化驗。樣本A, B和C的年齡都是近代或公元後年份,可以引證取樣的木結構根本不屬古代,更漠說這些結構是挪亞方舟。我絕對同意Snelling的結論:「可以說,四個木樣本中有三個都無法支持香港與土耳其人聯合探索隊所說,在亞拉臘山上發現方舟餘骸木結構的宣稱。」
樣本D結果詮釋 - Snelling
關鍵在於樣本D,這也是影音使團宣稱發現方舟之唯一根據。4個樣本中唯獨樣本D在另一間實驗室(3)進行,而且只作了1個化驗,無法作比對。
難怪引起Snelling多番的質疑,他說:「為何會在別的實驗室進行? 難道是探索隊對首三個樣本在首兩間實驗室的測定結果不滿所致?因為測定年期較方舟年代年輕或屬近代,故投向另一間新的實驗室作第四個樣本分析?還是因為這個樣本體積太大,不像其他樣本可以易於帶出國作境外測定? 因此樣本D就只能在亞拉臘山附近的實驗室作分析,例如跨過鄰近邊境的伊朗? 那麼難怪有傳言說,實驗室3被錢收買,捏造所需的碳-14測年結果。如果測年方法是恰當和透明,就不會疑團四起,惹來學術界多方揣測。」
無論如何,樣本D化驗結果表示,木材年齡是「距今4269-4800年」,換算出日曆年齡為公元前4941 +/- 4647年,也就是說,年齡介乎於2,243-11,538年之間。值得留意的,就是在備注欄中的「不確定程度」(range of uncertainty)上落甚大:+/- 4647年,較其他實驗室(1, 2)的上落程度(只有 +/- 25-30年)大得多。考慮以上各方面,質疑實驗室3結果的可靠程度是難免的。
姑且不管上落甚大的「不確定程度」,樣本D也不能簡單當為4,000-5,000的歷史。因為碳14年份(radiocarbon date)不一定相等於日曆年份(calendar date),前者要經過校準才得出後者[1]。
Snelling花了不少篇幅,說明作為基要派創造論者,相信地球年輕說,碳14年份要考慮大洪水前後等因素作校準,才能定準日曆年份。基要派創造論與尋找方舟的聲稱大有關係,因為影音只有倚賴基要派創造論,才能強調樣本D的碳14結果(有4,800年歷史,屬主前2,800年)吻合挪亞時期。這也解釋為何影音所找的「專家證明」只限於基要派創造論的科學家。
Snelling說:「如果今天從亞拉臘山找到的木,是屬於大洪水前被拿來興建方舟的木,它們的碳-14年紀,應該介乎20,000至50,000年。」換言之,如果樣本D的碳14年紀有20,000-50,000年,校準後才能推算出主前2,800年,但如今樣本D的碳14年紀只有4,000多年,校準之後就不可能是這麼遠古。
我個人並不贊同基要派創造論和地球年輕說,這種做法不論在聖經詮釋上,或在科學上均存極大問題。但是,既然影音的框架是「基要派創造論」,樣本D的碳-14年紀也要按同一個「遊戲規則」,在基要派的框架之下被校準,也就是Snelling的做法。
我們可以這樣結論,連方舟聲稱的唯一數據(樣本D)也是全無根據。正如Snelling說:「這些測年數據,加上很多不確定因素,跟發佈會和新聞稿上強調的4,800年相差很遠...總之,木樣本D有 4,800年歷史是探索隊缺乏根據證明的宣稱,一切都顯示他們並不知道世上有許多關於大洪水前和其他化石的碳-14鑑定結果,也不明白碳-14測年方法的種種問題。」
樣本D結果詮釋 - Master
讀者可能會問,Snelling本身工作的機構Answeringenesis (AiG),擁護基要派創造論,相信地球年輕說,將一切證明地球有久遠歷史的地質和考古證據,都一併以全球洪水毀滅論解釋,加上這些基要派創造論的科學家亦不被一些主流科學家所接受,他的分析怎能有效?[2] AiG甚至在美國搞創世博物館及方舟主題公園,本質上與影音無異,他的分析怎能得到科學界的認同?
所以,筆者知悉Snelling的報告之後,便在同一天(11月9日)下午,將報告中的碳14列表,電郵給我以前在Wheaton College的考古學教授Dr. Daniel Master,他是哈佛大學考古學博士,也是多年亞實基倫考古工作的負責人,亦有相當考古學上科學訓練和經驗。
在未收到筆者電郵之前,Master對這個華人圈子的方舟鬧劇全不知情,所以他對碳14報告的看法不但專業,也中立[3]。當他讀了Snelling的碳14結果列表不久,便回覆筆者。除了贊成樣本A, B, C只是近代木材,他更指出樣本D是完全無效,因為不可能有如此大的「不確定性」(uncertainty),他電郵的原文是:
- "The uncertainty range for the fourth sample cannot be correct. I cannot imagine a valid C14 sample with an uncertainty range of that size...As it stands, it is a nonsense reading." 「第4個樣本的未知程度不可能是正確的。我不能想像一個有效的碳14樣本,可有這樣大的不確定程度...按現有的資料,此數據是作廢的。」
- "As you have given them to me, the results of laboratory 3 should be nonsense to anyone." 「就你所提供的資料,對任何人來說,實驗室3之結果應是作廢的。」
明顯地,Master的結論與Snelling的論點異曲同工:「這些器物不可能來自方舟。無論他們發現的是什麼,那些東西都不是方舟餘骸。」
無論相信地球年輕論與否,兩者都作一致認為,發現方舟古木遺骸的聲稱是全無根據的。
連同筆者前文發現方舟的宣稱,聖經考古的回應,從考古、歷史角度來批評方舟發現的宣稱,今次加上Snelling詳盡的科學報告和Master對樣本結果的評審,足以推翻方舟發現的宣稱。
偽科學,偽考古
這裡要指出一些令人質疑的事情,Snelling在報告的開頭提到,當他從影音使團得到碳14化驗結果之副本,看了之後,便「肯定他們並沒有發現方舟」,又強烈要求他們對木樣本和其他物體作進一步的測定,建議他們「推遲新聞發佈會的日子」,但是影音使團完全無理會Snelling的建議。另外,有人在背後努力勸喻影音使團把所有碳14結果全面披露,但是所有勸喻工夫都落空,他們只不顧一切地製作「紀錄片」作大型籌款和傳福音的用途。
這一切都顯明他們隱瞞對方舟宣稱不利的證據,極度選擇性地使用科學資料,缺乏透明度,只是打著「考古和科學」的旗號,推出「考古和科學」的種種論證,但實際上對真理的福音置之不理,這種偽科學,偽考古不但誤導大眾,更有損主名,教牧信徒怎可若無其事?
備註:
[1] 這對基要創造論者特別重要。為什麼?因為在「基要派創造論框架」之內[*],地球歷史只有數千年,而實驗室的碳14年份有時會數以萬年計,過於這框架能接受的。
怎樣解釋遠古的碳14年份?基要派創造論者便提出不同的假設,最常見的是地球氣候在大洪水前後有大變化,在大洪水前,大氣層中的碳14含量比洪水後小。何解?
- 在大洪水前,地球磁場較現今強,引致當時地球大氣層的碳14含量比現今少得多。這樣,大洪水前的樹木吸收的碳14也少,所以今天實驗室計算出的碳14/碳12比例就特別小,沒有考慮這個變化時,實驗室的碳14結果便看似很久遠,經過校準之後,實際日曆年份就較年輕。
- 大洪水前的生物繁衍力較現今強盛,碳12含量也極多,故大洪水前的樹木碳14/碳12也小。所以,大洪水前的樹木會測出很小的碳14/碳12數值,但校準之後,年份就變年輕。
[*] 這不是Snelling的原用詞,在「大洪水前木化石的碳-14測年」一段的開首,他寫著「在聖經框架的地球歷史」。筆者並不贊同基要創造論和年輕地球說,也不擁護這些說法才是合乎「聖經框架」,也不認同「六日(24小時)創造論」才是最忠實的釋經。但若要詳盡討論地球年紀與解釋創世記1-11章等問題,便超出本文的範圍。不過,我可指出考古學的最大貢獻,就是近東出土的泥版,已幫助現代讀者認識近東古人如何理解創世和人眼見的宇宙,這些文獻必須成為解釋聖經創世敘述的背景。Wheaton College舊約教授John Walton專門研究近東宇宙觀文獻,最近新書 Genesis 1 as Ancient Cosmology (Winona Lake, IN: Eisenbrauns, 2011)進一步指出,近東文獻的宇宙觀是「功能本體論」(functional ontology),近東古人(包括聖經作者及讀者)以「功能」釐定「存在」,就是說,某事某物的存在,是在乎其應有的功能,可用「功能性存在」(functional existence)來形容。但是現代人,卻在乎於物質性的考慮,即「物質性存在」(material existence)。所以,創世記1章強調的不是物質從無變有的製造過程,這只是現代科學所關心的問題。聖經的創世焦點在於萬物從混沌變成有秩序的過程,強調創物主的角色,是指定萬事萬物的功能,管理萬事萬象,正如上帝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又把水分為上下。創造主指定某物的功能或角色,神便會為某物「起其名,定其份」,正如上帝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或上帝稱空氣為「天」等等。此外,以近東創世神話為背景,Walton指出創世記1章是建造聖所的文獻,描述整個宇宙就是神的聖殿,神居於其中,故到了第7天,神便在聖日登上寶座作王統領萬有。
[2] Snelling報告當中,至少有兩段文字是刻意維護基要創造論:(1) 大洪水前木化石的碳-14測年;(2) 為何大洪水前的木會得出較久遠的碳-14年代?亦有基督教福音派的科學家提出質疑,參Davis A. Young and Ralph Stearley. 2008. The Bible, Rocks and Time: Geological Evidence for the Age of the Earth. Grand Rapids, MI: IVP Academic. Young和Stearley均是Calvin College的地質學教授。
[3]在這裡,讓我再一次強調,專業考古學家根本不會留意所謂方舟的發現,也不會看尋找方舟是一項有意義的考古工作,或是什麼重要考古議題。既在福音派學院任教多年,他當然不會否定方舟的歷史性,但是正如筆者拙文略談聖經考古學之限制與貢獻指出,考古學不是尋寶。
星期三, 11月 09, 2011
亞拉臘山木樣本碳14化驗結果 - 正式科學報告 - 終於面世
今天,answersingenesis 網頁發佈了一個正式科學報告,公開「亞拉臘山木結構」的木樣本碳14化驗結果,這份文章名為 Is the Wood Recently Found on Mt. Ararat from the Ark?「最近在亞拉臘山發現的木樣本是否來自方舟?」
發佈者是Dr. Andrew Snelling,創造論科學家。
報告的英文原文,按此。
報告的繁體中文翻譯,按此。
關心方舟/謊舟的讀者,必須細閱。
在此只引述 Snelling 的結論,其他討論待續:「只要我們作科學邏輯的推論,就得出一個結論,木樣本不可能來自興建方舟的大洪水前的樹木。基於現存的碳-14證據,縱然香港與土耳其人聯合探索隊宣稱,這些叫人著迷的木遺骸在亞拉臘山發現,但這些器物不可能來自方舟。無論他們發現的是什麼,那些東西都不是方舟餘骸。」
發佈者是Dr. Andrew Snelling,創造論科學家。
報告的英文原文,按此。
報告的繁體中文翻譯,按此。
報告的簡體中文翻譯,按此。
關心方舟/謊舟的讀者,必須細閱。
在此只引述 Snelling 的結論,其他討論待續:「只要我們作科學邏輯的推論,就得出一個結論,木樣本不可能來自興建方舟的大洪水前的樹木。基於現存的碳-14證據,縱然香港與土耳其人聯合探索隊宣稱,這些叫人著迷的木遺骸在亞拉臘山發現,但這些器物不可能來自方舟。無論他們發現的是什麼,那些東西都不是方舟餘骸。」
星期二, 11月 08, 2011
「亞拉臘山木結構」碳14化驗:一點更新
前文引用 creation.com 之 Dr. Carl Wieland 在網頁初步發佈的「亞拉臘山木結構」的木樣本碳14化驗結果。
前幾天(11月2日)收到 Dr. Wieland 的電郵回覆,他說正式的化驗報告仍在預備當中,很可能這個星期便會發佈。
但是,Dr. Wieland 亦提供多一點新的化驗資料,就是其中一個樣本(3)含核武測試成份在當中,原來的英文發佈已更新了(按此):
樣本 實驗室 結果 (木樣本年份)
1 A 略低於 5,000 年
2 B 約 100 年
3 B 主後 1950 年之後 (重要註釋:實驗室表示,樣本的樹木必定是 1950 年後才生長的,因為他「明確顯示核武測試成份的跡象」"clearly shows signs of nuclear weapons testing enrichment")
4 C 約 100 年
5 C 主後 1950 年之後
6 C 約 600 年
樣本 3 註釋的更新提供的資料不多,到底這註釋是否說,樣本當中含核武測試提煉成份的鈾(uranium)?還是其他現代原素?無論如何,可清楚表明木的現代性,也就是說,木結構的年份屬於現化。
等到正式化驗報告發佈出來,便能真相大白。
前幾天(11月2日)收到 Dr. Wieland 的電郵回覆,他說正式的化驗報告仍在預備當中,很可能這個星期便會發佈。
但是,Dr. Wieland 亦提供多一點新的化驗資料,就是其中一個樣本(3)含核武測試成份在當中,原來的英文發佈已更新了(按此):
樣本 實驗室 結果 (木樣本年份)
1 A 略低於 5,000 年
2 B 約 100 年
3 B 主後 1950 年之後 (重要註釋:實驗室表示,樣本的樹木必定是 1950 年後才生長的,因為他「明確顯示核武測試成份的跡象」"clearly shows signs of nuclear weapons testing enrichment")
4 C 約 100 年
5 C 主後 1950 年之後
6 C 約 600 年
樣本 3 註釋的更新提供的資料不多,到底這註釋是否說,樣本當中含核武測試提煉成份的鈾(uranium)?還是其他現代原素?無論如何,可清楚表明木的現代性,也就是說,木結構的年份屬於現化。
等到正式化驗報告發佈出來,便能真相大白。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