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2月 05, 2011

回應<影音回應網上聯署:方舟探索首階段完成>

影音使團在2011年12月5日,登稿至時代論壇,文章為<影音回應網上聯署:方舟探索首階段完成>
(下稱<回應聯署>),是回應在11月29日多位教牧和領袖的聯署信。本文只由聖經考古學的角度,作一點回應。


1 -毋須發表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
<回應聯署>一文指出,影音在整個研究過程中,沒有隱瞞任何資料和數據,文章說:「就以木樣本的碳14化驗數據而言,確實曾有幾個樣本的年測結果出現差異,我們也為此諮詢過有經驗的考古學家,他們向採集樣本的隊員查問取樣地點、方法和樣本體積之後,認為部分化驗結果毋須在報告上發表。」之後文章引用祖克蘭克博士說:「通常在考古學上,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會被排除,因為反映了採集樣本的問題,而不是那遺址的年代。」


「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應指木樣本碳14化驗結果當中一些異常年輕的結果,我們不妨再看看Snelling所發佈的碳14結果列表(到現在為止,影音已經默認Snelling所發佈的結果是他們本身有的原數據):


樣本    實驗室     測定結果             樣本日曆年齡
  A            1         1955年後                現代
  A            2         1950年後                現代
  B            1         距今120 +/- 25年    約公元後18-19世紀
  B            2         距今135 +/- 30年    約公元後18-19世紀
  C            1         距今610 +/- 25年    約公元後14世紀
  D            3         距今4269-4800年   公元前4941 +/- 4647年


樣本A
<回應聯署>一文所指的「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應該是樣本A,因為樣本A的測定結果是公元後1950年代之後,<回應聯署>提出的理由,就是這麼「荒謬地年輕的驗測結果」是不用發佈的。但筆者要指出,這極為年輕的結果,不是一個實驗室(1)得出的結論,而是兩個不同的實驗室(2)得出的結論,結果十分確定。這樣一致的化驗結果,我想不到任何原因將之隱瞞或報廢。


樣本B
好的,就當探索者滿心預期著一個古老的結果,而樣本A的結果出乎意料之外,結果雖然一致,卻是「荒謬地年輕」,不用發佈了。


那麼,樣本B的結果又為什麼不被公佈?樣本B照樣由兩所不同的實驗室(1, 2)進行化驗,亦得出一致的結果,分別是距今120 +/- 25年和距今135 +/- 30年,歷史年份均是約公元後18-19世紀。這樣一致的化驗結果,我也想不到任何原因將之報廢。難道這些數據都可以被算為「荒謬地年輕」,故不用公開?


樣本C
好的,即使樣本A和B的結果都算為「荒謬地年輕」,那麼樣本C又怎樣?樣本C是由實驗室1化驗,結果是距今610 +/- 25年,即約公元後14世紀。筆者可以肯定,在考古和碳14化驗結果上,這一定不是「荒謬地年輕」的年份。


舉一個簡單例子,自1350年代開始,所謂「耶穌裹屍布」(Shroud of Turin)便在法國出現,後來一度收藏於意大利都靈(Turin)的聖施洗約翰教堂內(故又稱「都靈裹屍布」),有人聲稱它是「耶穌裹屍布」,但這聲稱一直以來引起爭議。到了1980年代,來自英國、瑞士和美國的科學家分別取樣作碳14化驗,結果大約介於公元後1260到1390年之間,即13-14世紀之中世紀文物,證實為假,並非傳說中第一世紀的裹屍布(Taylor 2000: 60)。


「都靈裹屍布」


筆者引用「裹屍布」的原因,不是要討論「裹屍布」的問題,而是想指出,亞拉臘山木樣本C的碳14化驗結果(與「裹屍布」的結果相距不遠,即公元後14世紀)。這樣看來,樣本C的結果不可能是「荒謬地年輕」,所以全無科學考古理由將之報廢,反而應公開發佈出來。不將樣本C的結果公佈,豈不是因為中世紀的年份對「尋找方舟聲稱」完全不利?這裡是否有隱瞞不利數據,讀者心知肚明。


樣本D
筆者已在前文<發現方舟的聲稱,進一步被證實為假>概括分析了樣本D的問題,指出其數據有極大的「不確定性」(uncertainty):公元前4941 +/- 4647年。所以,按筆者在Wheaton College的考古教授所說,這結果應被報廢。


費解的地方,就是影音居然單單根據這個樣本,作找到方舟的聲稱。


(發現挪亞方舟之新聞-截圖)


更令筆者費解的地方,就是影音居然把其他「不是荒謬地年輕」,甚至結果一致的數據 (樣本C和B)置之不理。這種的做法,是否合乎科學的客觀性?有目共睹。


2 - 面對不利的數據
筆者在美國加州讀學士學位時,主修科是「環境毒理學」(Environmental Toxicology),讀書時和畢業後都曾在科學實驗室內工作,明白當化驗結果與原本的假設不一時,的確會感到無奈,甚至氣憤。到底是實驗出錯?還是本來的假設出錯?不得不重複再做一次實驗,如結果一樣,便要痛心地修改本來的假設。


在科學的化驗之中,無論數據支持本來的假設與否,筆者總要在實驗報告中列出各項結果,起碼也要在報告加上註腳。這也是以往方舟探索者所作的,早在1955與及1969年,探索者Fernand Navarra從現今的亞拉臘山近雪線的地段,分別兩次取下木樣本作化驗。


Navarra 從亞拉臘山
近雪線的冰隙取下之木條
(Bailey 1977: 139)

1955年的木樣本分別由5間美國和英國的實驗室作碳14化驗,結果如下(Bailey 1977: 142):

  • 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 (England):公元後770-790年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公元後720年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Riverside:公元後740年
  • Teledyne Isotopes, New York:與其他實驗室結果相差只有100-200年
  • Geochron Laboratories, MA:公元後260年

1969年的木樣本又在兩間美國的實驗室作化驗(Bailey 1977: 142):

  •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Radiocarbon Laboratory:公元後640年 
  • Geochron Laboratories, MA:公元後620-640年

兩度的取樣,不但碳14化驗結果全然被公佈出來,甚至可在學術期刊找到,其中一份是科學界公認的Radiocarbon:


(Navarra 木樣本的碳14化驗報告
Callow et al. 1965: 161
另參Fishman 1977: 213)


留意發佈內容,除了樣本的位置之外,也有實驗室名稱:NPL (即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留意最尾一句,實驗室的附註:"Comment: evidently not the Ark" (備註:明顯不是來自方舟)。


以上資料表示,就算化驗結果對本身的假設極為不利,仍需發佈碳14化驗結果,不能以單單一句-「荒謬地年輕的數據」就抹殺而不用發佈,還將有利自己的數據無限放大。



科學研究名聲的重要
再說說以前的一個經歷,筆者記得在美國讀大學和畢業後都在一間相當有規模的實驗室工作,公司時常接到政府的合約,為政府不同部門作化驗,寫報告,當時我只是一個小小化學技術員。


有一天,清早回到公司,便發現多位政府人員將實驗室封殺,為什麼?之後才發現原來這所實驗室在過去幾年隱瞞或做假的化驗資料,而兩位化學師被拉了,公司要賠上大筆金錢。因這事故公司信譽大大受損。這個經歷說明,科學研究的最主要要求是誠信。



發現方舟的聲稱,在數據的發佈上,只佈有利的資料,不利的資料避而不談。這樣看來,影音的「方舟探索首階段」談不上嚴謹的科學研究或探索。


參考資料

  • Bailey, Lloyd R. 1977. Wood from "Mount Ararat": Noah's Ark?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Vol. 40, No. 4 (Dec.), pp. 137-146
  • Callow, W. J., Barker, M. J., and Hassall, G. I. 1965. 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 radiocarbon measurements III. Radiocarbon 7: 156-161.
  • Fishman, Bernard, Hamish Forbes, and Barbara Lawn. 1977.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Radiocarbon Dates XIX. Radiocarbon 19, Vol. 2: 188-228.
  • Taylor, R. E. 2000. Fifty Years of Radiocarbon Dating: This widely applied technique has made major strides since its introduction a half-century ago at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American Scientist, Vol. 88, No. 1 (Jan-Feb), pp. 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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