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撒網,直徑約6-7米半(20-25尺),網的四周裝上綞,網撒到水中時,綞將魚網沉下水底,魚在水底被圈在網中,漁夫只要將網繩收回,魚網便被收起來,將魚兒一網打盡。有時,漁夫需要潛入水中,小心將網收起拉上。
新約中的經文,起碼有三處直接提到撒網法。約翰福音21:6記載,當時門徒在船上:「耶穌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21:7說當時彼得是「赤著身子」,可見當時他是負責潛入水中收網的。但他知道主在岸上,為表尊重,便穿上外衣,才跳進水裡,游到岸上見主[1]。
公元後二世紀猶太人律法典籍《米書拿》提到,學生要為自己尋找拉比的:「為自己找一位老師,為自己除去(對律法)的疑慮」(m. ’Abot 1:6, 16)。
如果《米書拿》裡面所說的,也是第一世紀的拉比門徒關係的話,耶穌所作的似乎是新的作風,將一般只是學生找拉比,拉比不會出去找學生的風俗,倒轉過來。耶穌親自呼召自己的門徒。
備註:
[1] Mendel Nun. 2004. "What was Simon Peter wearing when he plunged into the sea?" Jerusalem Perspective, January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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