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在聖墓堂的考古過程之中,在亞美尼亞的St. Vartan堂牆上發現一個「初期教徒朝聖刻圖」。所有學者都認為,船的圖案和之下的拉丁刻文出自同一位作者,需要一同的詮釋。
這船可能是大羅馬商船(navis oneraria? Gibson 2009),降下的船杆,似乎表示船已停泊在碼頭(Charlesworth 2006),或是因風浪而被毀壞(Broshi 1977)。拉丁刻文是DOMINE IVIMUS,按朝聖的解釋,讀作:「主啊,我們來了(到達了)!」可能表示作者是來自羅馬,或操拉丁文的地方(NEAEHL 2:780)。
解釋方面,學者未有一致的共識。
Broshi (1977)根據船型、刻文和考古環境等各方面,認為這船是初期教會時期典型的船隻,刻文內容似乎暗示,這刻文是主後326年之後才被寫上的,因為由第一世紀到主後326年之間,基督教是羅馬帝國的非法宗教,不大可能有朝聖的信徒膽敢刻上朝聖的字眼。再者,教父優西比烏也說,在君士坦丁之前,這地方是建了異教的廟宇。直至主後326年,君士坦丁將異教神廟,改成聖墓堂。此外,考古證據顯視,到了主後335年之後,這裡被泥土封上,不能內進。所以,這個石刻應屬於主後326-335年間所作成的。
Gibson (2009)認為,這刻圖是出自第二世紀建築工人的手筆,他們是建築羅馬維納斯神廟的工人,可能是凱撒利亞的水手,來到耶路撒冷,刻文的意思,就是他們對主人說:主人,我們來了(正如你所吩咐的)。
雖然對刻圖的詮釋難有絕對定案,但我認為Charlesworth (2006)的說法可靠性十分高。第一,Domine的用法較有可能是指「主」耶穌的意思;第二,船亦帶有基督教的意味,可能來自羅馬的基督徒朝聖者。
因為聖墓堂這個地方,從一世紀開始,都帶有宗教性,朝聖的解釋最符合考古環境archaeological context。這句說話,與朝聖之詩,詩篇122:1相似:「我們到耶和華的殿那裡去」 “Let us go (or, we are going to the house of the Lord”。Charlesworth對刻文的詮釋:「主啊,我們已(終於)到達[這裡,就是你為我們死而復活的地方」(2006: 37)。
無論如何,這個初期教會時期的繪圖,使聖墓堂的歷史更加引人入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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