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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月 23, 2018

以賽亞泥印章?



希伯來大學考古學家瑪沙爾(Eliat Mazar)在最近的《聖經考古學評論》發表了一篇文章,詳述在耶路撒冷俄斐勒出土的一塊泥印章(seal impression)[1]。

俄斐勒(Ophel)原文有「突出」之意,特指耶路撒冷城牆東南,聖殿與大衛城之間突出的一角,有時譯作「山岡」。俄斐勒明顯是舊約耶路撒冷城的戰略位置,在不同時期被堅固和修建(代下 27:3; 33:14;尼 3:26-27; 11:21;王下 5:24;賽 32:14;彌 4:8)。泥印章是古代用作封上文件。留意以賽亞書 8:16 也有形容封上文件的動作:「你要捲起律法書,在我門徒中間封住訓誨。」



橄欖山東眺耶路撒冷,箭咀指俄斐勒位置
右面為聖殿山所在;左方為大衛城

在這個有 2,700 年歷史的泥印章上所刻銘的圖文共有上、中、下三部份。
上部已是殘缺,但仍可認出小鹿的後腿和尾巴[2]。中部刻有古希伯來名字 lyesha'yah[u],即「[屬於]以賽亞」([belonging]"to Isaiah")。下部份有古希伯來字母 nvy[?],左下方已殘缺,可能是空白,也有可能是另一字母的位置,例如:aleph。如是空白,nvy 可以是父親名字,這是按照多個其他泥印章銘文的格式而推斷出來的。如殘缺地方是一字母 aleph,便成 nvy' ,即是「先知」。

以賽亞泥印章
來源:Ouria Tadmor/Eilat Mazar

整個泥印章銘文,可作「屬於以賽亞 nvy[?][之子]」("Belonging to Isaiah [son of] nvy")或者「屬於以賽亞先知」("Belonging to Isaiah [the] prophet)。學者對殘缺部份作不同估計,未能確定。所以,這泥印章可稱為「以賽亞泥印章」("Isaiah bulla"),無論這是否舊約先知以賽亞本人。[2]

「以賽亞印章」是 2009 年耶路撒冷東南俄斐勒考古工程出土的 34 個泥印章之一,大部份銘文均是古希伯來名字。其中為人著目的泥印章,就是 2015 年 2 月發表的「希西家泥印章」("Hezekiah bulla") [3]。

銘文:屬於希西家,亞哈斯[之子],猶大王
לחזקיהו [בן] אחז מלך יהדה
Belonging to Hezekiah [son of] Ahaz king of Judah [3]

所有泥印章都出自俄斐勒屬鐵器時代的幾段土層,是第一聖殿時期的王室城樓建築的一部份,考古學者稱這城樓建築為「王室御廚樓」(Building of the Royal Bakers),因為在這裡出土了不少巨型陶缸(pithos)。有趣的是,「希西家泥印章」和「以賽亞泥印章」出土位置,彼此不夠 3 米 (10 英尺)的距離。

俄斐勒(Ophel)
第一聖殿時期的王室建築南面
所羅門城牆一部份,印章出土的地點 [4]


俄斐勒(Ophel)
第一聖殿時期的王室建築和城門北面 [4]


俄斐勒(Ophel)巨型陶缸(pithos),用作盛油和酒
「王室御廚樓」(Building of the Royal Bakers)一角

舊約聖經當中,以賽亞是猶大王宮成員之一,有如今天的總統內閣一員(王下 19-20;賽 37-39),與幾代君王,關係甚為緊密,尤其是希西家王(公元前 727–698 年作猶大王)。以賽亞書 1:1 「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的時候,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得默示,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

如果這個泥印章真的屬於舊約先知以賽亞,它可能曾用來封上以賽亞書的經卷。無論如何,雖然先知以賽亞是王室成員之一,但他對君王與其施政,毫不客氣,代表耶和華說話;不像舊約中常見的假先知,為了糊口,便討好君王 (諷刺的是,以賽亞泥印章發現地點,正是在王室御廚樓附近!)。

考古學者對以賽亞泥印章銘文的解閱仍有待學術討論,但這個發現實在非常寶貴。

參考資料:
[1] Mazar, Eilat. “Is This the Prophet Isaiah’s Signature?” Biblical Archaeology Review 44, no. 2 (2018): 64–73, 92.

[2] Tallay Ornan, “The Beloved Neehevet, and Other Does: Reflections on the Motif of Grazing or Browsing Wild Horned Animals,” in Israel Finkelstein, Christian Robin, and Thomas Römer, eds., Alphabets, Texts and Artifacts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Studies Presented to Benjamin Sass (Paris: Van Dieren, 2016), pp. 279–302.

[2] 其他推斷亦有可能,nvy 可指地名挪伯 (Nob),是舊約祭司居住的城鎮 (撒上 21:1; 22:11, 19; 尼 11:32; 賽 10:32)。但是沒有一個出土泥印章有「名字 + 地名」的格式。另一個引起廣泛討論的地方,乃是 nvy[?] 之前沒有冠詞 h,有學者認為冠詞 h 可以出現在第二行最後殘缺之端,也有人指出,希伯來聖經的先知(nvy')、文士(spr)或祭司的(khn)銜稱,冠詞是可有可無。中肯意見,參考 Christopher Rollston, "The Putative Bulla of Isaiah the Prophet: Not so Fast," Rollston Epigraphy, Feb 22, 2018.

[3] Impression of King Hezekiah’s Royal Seal Discovered in Ophel Excavations South of Temple Mount in Jerusalem. Institute of Archaeology, Hebrew University of Jerusalem. Feb 12, 2015. Eliat Mazar. 2015. "A Seal Impression of King Hezekiah from the Ophel Excavations," in The Ophel Excavations to the South of the Temple Mount 2009-2013. Jerusalem: Shoham Academic 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2015, pp. 629-640. 俄斐勒出土的希伯來泥印章會在今年 2018 年出版。

[4] 見拙文:耶路撒冷所羅門城牆,發掘結果進一步發表,默想所羅門的人生。2011 年 9 月 26 日。

星期六, 11月 24, 2012

地界石,領土屬誰?

近日中國新版護照惹來不少爭議,都可在新聞網頁上看到。中國新版護照印上台灣、南海等地的風景和地區,引起台、菲、越、印等抗議 。

自古至今,國家民族的領土都是大事。申命記記載以色列人入主迦南之際,律法上說清楚:「在耶和華你的神要賜給你承受為業的地上,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因為那是先人立定的」(申命記19:14)。

近東地界
近東鄰國也有類似的律法,赫人律法說:「如果任何人侵犯地界,取了鄰居田地的一畦,被侵犯的地主必要在他的地上,切割四分之一米作為己有。侵犯地界者必要獻一隻羊、十塊麵餅和一瓶...酒,又要再獻田地。」(Hittite Law 168,參169; Roth 1997: 234) 

古巴比倫文代之中,亦有「地界石」(kudurru)。現在考古學界所知,起碼有160件地界石,屬乎於主前十七至十四世紀之間,從這些地界石,史學者可以重整這段時期的歷史,知悉當時分地、領土、稅制、聖殿財務、家族支派關係等。



巴比倫地界石,又稱Michaux Stone
屬公元前十一世紀
(Wikimedia Commons)


芝加哥亞述文字典(Chicago Assyrian Dictionary [CAD], Vol. 8, K, p. 495-6)為kudurru列出類似的定義:(1) 地界石、地界標記;(2) 邊界(線);(3) 地區、領土。學界一般認為這些石碑是放置在土地的邊界,警告「閒人免進」,標明邊界的「地界石」。

Kathryn Slanki在1997年的博士論文,分析了160多件石碑後,指出石碑是放在神殿之中,叫土地得到神明保佑,地權可至永久,應作「樹立的紀念石」(naru, standing stone/monument;有如希伯來文的massebah有點相似),較貼切的譯法是「地權紀念碑」(entitlement monument)。這不是無個學者都認同,這方面仍有待進一步研究,學者一般認為原版石碑放在神廟之中,複製本則放在田地上的邊界。無論怎樣,這些石碑均與地權有關。 

以色列地界
申命記27:17提到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要在以巴路山宣讀律法之中的十二項咒詛,其中一項說:「移動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眾民都要說:阿們。」(另參箴22:28; 23:10)。別人的領土權不但不能輕看,,也是神所關心的事。論到各人在神面前得到的地業,眾人要在神面前宣讀咒詛,十分隆重和嚴肅。

在近東的背景之下,舊約關於地的論述有一特點,就是地與約之間的密切關係。有人說:神應許亞伯拉罕的迦南地是無條件和永遠的,儘管以色列人如何得罪上帝,地的應許必然要應驗,此說認為現代以色列立國便是神應許的應驗。

創世記17:8似乎是這樣說:「我要把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作永遠的產業,我也要作他們的神。」不過,17:9和下文清楚說明:「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世世代代的後裔都要謹守我的約。」「謹守我的約」,顧名思義就是人不能漠視上帝和他的約,無條件地享用神賜的土地。即使是以色列人取得迦南地,人能否享受地和其中的一切,能否在迦南地安居樂業,全靠以色列人對神忠心,服從神的律法。

神應許給以色列人之地,由始到終,都帶有條件。土地的擁有權,不屬於人,而是屬於上帝。迦南地是「恩賜之地」(gift-land),地的應許是帶有約的條件,與其他經文異曲同工,利未記18:24-30說得很白,如果以色列人行迦南人的可憎之事,玷污迦南地的話,「地就把你們吐出去,像吐出了在你們以前的各民族一樣」(利未記18:28; 參利未記20:22-26; 申命記4:25-27)。最後,神的子民在主前586年被擄失去迦南地。

小結
箴言說:「你不可遷移古時的地界;也不可侵佔孤兒的田地。因為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為他們的案件伸冤」(23:10-11)。即使現代以色列歸回巴勒斯坦地,是上帝應許的實現,這必然是帶有約的條件,難道以色列政府在西岸佔領區建設住所,繼續霸佔巴勒斯坦人之地,不是侵佔「孤兒的田地」?倘苦舊約的先知們活在現代以色列,相信他們一定直斥當權的政府和政策,為公義和受屈的人發聲。

聖經信仰的中心課題是「土地」,以致舊約神學家Walter Brueggemann提出,三條軌道貫穿整本舊約聖經:應許之地(land promised)、擁有的地(land possessed),地的失去(land lost)。清楚說明,守約者,可享土地;背約者,必會失去土地,因為神才是地的擁有者。神不只是迦南地的主人,神也是全地之主(出埃及記19:5; 創世記6:11)。

參考資料
  • Brueggemann, Walter. 2002. Land, Revised Edition. Overtures to Biblical Theology. Minneapolis, MN: Augsburg Fortress.
  • Roth, Martha Tobi, Harry A. Hoffner and Piotr Michalowski. 1997. Law Collections from Mesopotamia and Asia Minor, Vol. 6, 2nd ed. Writings from the ancient world. Atlanta, GA: Scholars Press.
  • Slanki, Kathryn E. 1997. A study in the form and function of the Babylonian kudurrus. Harvard University, Ph.D. Disser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