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5月 14, 2015

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

關於此文的視像,可於〈聖經考古〉頻道觀看。

馬太福音 8:21 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22 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

第一次聽這句說話時,你有什麼反應?你極可能覺得耶穌沒有人情味,連安葬自己家父都不容許?!家父屍骨未寒,但耶穌卻要求人先跟隨他[1]。 這段短短的對話有什麼背景?考古可怎樣幫助我們理解這段難解之言?

第一世紀猶太人葬儀
按當時的文獻,第一世紀猶太人葬禮儀式,共分成四段時期:

1. 埋葬:
葬儀的第一個階段是埋葬屍體,當家人死後,通常會立刻(甚至在同一天)埋葬[2]。第一世紀的墳墓,不少是從石山挖掘出來的。進到墳墓或山洞內,首先是一個內室,裡面會有挖掘出來的石桌,石桌可用來預備屍體(如抹上沒藥和沉香等),預備好的屍體便會停放進旁聽的長洞穴,這些長洞穴希伯來文叫kokh (眾數kokhim),所以這種墓穴又稱Kokhim墳墓。當時的墳墓一般都由家族世世代代使用的[3]。


橄欖山上第一世紀的Kokhim墳墓


第一世紀 Kokhim 墳墓

2. 七日極度哀悼期(shiv’ah)
安葬之後,死者的家屬便開始七日極度哀悼期,他們會與社會暫時隔離,停止工作,蒙頭,甚至在家中也要坐較低的椅子,只接受親友的慰問。

3. 三十日哀悼期(shloshim):
然後便是三十天的哀悼期,在這期間,家人不得離城,不可剪髮,不得出席社交聚會(如飲宴)。但如果死者是父母,這段時間可長達十二個月,以表孝道[4]。


第一世紀 Kokhim 墳墓構圖

4. 撿骨禮(ossilegium):
哀悼期完了,家屬恢復正常工作。但一年之後,等到屍體的肉和根在墓穴中完全腐化,便要舉行第二次葬禮,後世以拉丁文俗稱為「撿骨禮」(ossilegium) [5]。家人回到墓穴,將遺骨撿拾,安放在石骨盒內(ossuary)。



石骨盒尺碼,一般約1.5尺高, 1尺闊,2尺長。人體最長的骨是大腿骨(femur/thighbone),成人的大腿骨平均約19.9 吋長,所以當然石骨盒大小因人而異。第二次葬禮亦代表哀悼期正式結束,家人可回到正常的生活[6]。


第一世紀石骨盒(ossuaries)

按考古的發現,石骨盒盛行時期,是大希律執政到聖殿被毀之間(約主前40 年到主後70年,差不多100年),也就是耶穌的時期[7]。 

主耶穌的地位
拉比文學說明,人生當中有三大重要儀式是:(1) 婚禮;(2) 割禮;(3) 第二次葬禮(即撿骨禮)。拉比文獻 Semahot 12.9 聲明,第二次埋葬父親是每一個兒子的責任[8]。尤其是長子,這項責任是天經地義,是社會上的尊榮。

有了當時背景,我們便明白耶穌所講的說話,帶著何等的震撼。在聖經當中,只有一個人的地位,可以高過父母的權威,那就是耶和華神自己。耶穌的回答,意味著他擁有的不是普通拉比的地位,而是擁有神的地位。耶穌的挑戰就是英文所說: “Either Christ is Lord of all, or he is not Lord at all.” 「要麼基督是一切之主,不然他根本不是主。」

跟隨主的時間
第二,按第一世紀猶太人葬儀文獻和石骨盒的考古發現,我們可以推斷馬太福音經文中的門徒來見耶穌時,他的家父早已去世,因為人死後,屍身立刻會被埋葬,之後家人立刻開始為期37天的哀悼期,這位門徒不能在這段時間出來會見耶穌的。所以,這個無名的門徒來見耶穌時,已完成了37天的哀悼期。他要求主讓他「回去安葬我的父親」,必定指一年之後的撿骨禮。

門徒對主說:「主啊!請准我回去安葬我的父親吧」(太8:21)經文關鍵就在於副詞「先」(πρῶτον;proton),表明這位門徒與耶穌之間的張力,不只是誰為首的問題,而是時間的問題。門徒的家父已死已被埋葬,他也完成了37天的哀悼期,但是他要求主給他更多時間,希望完成一年後第二次葬禮後,才來跟隨主。[9] 然而,按馬太福音故事的脈絡,這時耶穌出來傳道已有一段時間,剩下不夠一年,耶穌便要去耶路撒冷受死。所以,這位門徒若不當機立斷,立即跟隨主,根本沒有剩餘時間和機會。[10] 

耶穌的意思是,你已經完成了第一次葬禮和哀悼期,在人間習俗上,仁至義盡。沒錯,葬禮是大事(big deal),但是跟隨耶穌是最大的事(biggest deal)。你若要跟從主,就要在今天的事,再延誤就會錯失機會。

再者,經文不但要以耶穌的彌賽亞權柄來理解,也要從末世角度來看。耶穌所宣講的神國,現時已迫在眉睫,快要來臨,再不能浪費時間,拖延與拒絕無異[11]。

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
最後,考古可以幫助我們理解「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這句話。當時墳墓是家族世世代代使用,墳墓裡面自然積著多個石骨盒,埋葬了其他已故的家人。


第一世紀石骨盒(ossuaries)

耶穌對門徒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他也在取笑當時複雜葬儀,這些人間的繁文縟節,其實沒有什麼大不了。照顧死人的事,就讓其他死人來做好了,你是一個活生生的人,現在要做的,就是不再延遲,來跟從主。跟從主,是今天的事![12]

備註:
  1. 另一個常見的解釋,就是將「死人埋葬死人」解成「(屬靈上的)死人埋葬(肉身上的)死人」Let the spiritually dead bury the physically dead。就是說,讓不信主的人(屬靈的死人),打埋安葬的事,跟隨主的人有更重要的事要作。
  2. Rahmani 1981: 175。
  3. Magness 2005: 123. Magness提到,只有上等或中上階層的人,才有能力擁有家庭的石墳,低下階層的人,通常只有簡單的墓地,這些簡陋的墓地絕少留下考古證據。
  4. Safrai 1976: 784
  5. 後期三世紀拉比文獻用希伯來文 likkut ‘asamot (意即「撿骨」[to gather bones])。這習俗有時稱為 ossilegium,有時只作「埋葬」。參 Rahmani 1981: 175; McCane 1990: 31, 34。有人認為經文沒有明文提到「第二次葬禮」、「撿骨」或特別字眼,所以不一定指第二次葬禮,也可能指第一次葬禮。我的回應是,首先我們了解了當時哀悼儀式和時間表,便知道經文所指的埋葬不可能指第一次葬禮,因為這位門徒根本不可能在家父死後至37天的哀悍期之間,出去見耶穌和大眾。第二,希伯來文 likkut ‘asamot 或拉丁文 ossilegium 等專用詞句是第一世紀後期才出現。如果經文中的埋葬是第一次埋葬的話,在當時的猶太人習俗之中,更加荒唐。第三,耶穌的回答「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8:22)必然指第二次葬禮。若主所指的是第一次埋葬,他為何不乾脆說,任由其他活著的家人埋葬他們的死人?第四,經文沒有使用後期的專用語來形容第二次埋葬,預設了讀者熟識第一世紀猶太人葬儀,正好表明這是歷史的耶穌所說的真實之話(McCane 1990: 42)。也就是說,如果經文使用了專用語的話,經文的說話便屬於後期。
  6. 這種使用石骨盒的第二次葬禮,只在耶路撒冷流行了短短100年時間。為什麼?一般的解釋,相信這是由於猶太人相信死人復活的神學信念,以致將死者的遺骨好好的收拾在個別的石骨盒內。但是,有兩方面推翻這假設,首先,有些出土的石骨盒是屬於撒都該人的,他們不同於法利賽人,不相信身體復活;第二,有些石骨盒收藏多個一幅遺骨。基於這兩方面的發現,石骨盒與死人復活的信念有關便被推翻。其實,石骨盒的興衰的原因,並不是神學性,而是經濟性。第一世紀在聖殿被毀前,石工業發展蓬勃,尤其在耶路撒冷。這是因為大希律王大規模修建聖殿的時候,即主前20-15年期間。據 Rahamri 所觀察,在這期間,耶路撒冷城和聖殿擴建,石工業突然興旺,有大量石工人出現。擴建聖殿產生許多較小的石塊,便引伸石骨盒的出現。再者,石骨盒上的裝飾,與希律時代的建築裝飾一致。這些觀察表示,石骨盒葬儀,與大希律時期耶路撒冷的石工業,有密切的經濟互惠關係。同時,石工業發達,也解釋了在耶路撒冷出土大量石器皿的現象。“Therefore, we cannot link the use of ossuaries with a belief in bodily resurrection. Some ossuaries even appear to have contained the bones of Sadducees, who by all accounts did not believe in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 For example, members of the family of Caiaphas, the Sadducean high priest who, according to gospel accounts, presided over Jesus’ trial, were apparently buried in ossuaries” (Fine 2001).
  7. 石骨盒在大希律開始出現,直到主後三世紀上半葉才消失(Rahmani 1981: 175)。
  8. McCane 1990: 36-37。Rabbi Eleazar bar Zadok said; Thus spoke father at the time of his death: “My son, bury me at first in a fosse (希 biq’ah,指讓屍體腐化用的暫時墳墓). In the course of time, collect my bones and put them in an ossuary; but do not gather them with your own hands.” And thus I did attend him: Johanan entered, collected the bones, and spread a sheet over them. I then came in, rent my clothes for them, and sprinkled dried herbs over them. Just as he attended his father, I attended him.
  9. McCane 1990: 38。
  10. 有人認為門徒來見耶穌的時候,是在父親死了和第一次埋葬之間。但當時的習俗,死人是即日被安葬的,所以這個可能性十分低。Wiersbe甚至說,門徒在問耶穌時,他的父親還在生,門徒的意思就是要等到他的父親去世被安葬之後,才跟隨耶穌,Wiersbe便將耶穌的話靈意化:“It is better to preach the Gospel and give life to the spiritually dead than to wait for your father to die and bury him.”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 1:34)。從文獻和考古的背景來看,這種解讀是不需要的。
  11. Hengel, Martin. 1981. The Charismatic Leader and His Followers, tran. James Greig. New York, NY: Crossroad, p. 15.
參考資料
  • Fine, Steven. 2000. “A Note on Ossuary Burial and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 in First Century Jerusalem,” Journal of Jewish Studies 51 (2000), pp. 67–76.
  • Fine, Steven. 2001. “Why Bone Boxes?” Biblical Archaeology Review, Sep/Oct.
  • Safrai, S. 1976. “Home and Family,” in S. Safrai and M. Stern, eds., The Jewish People in the First Century. 2 vols.; Amsterdam: Van Gorcum, 728-92.
  • Magness, Jodi. 2005. “Ossuaries and the Burials of Jesus and James.”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Vol. 124, No. 1 (Spring), pp. 121-154.
  • McCane, Bryan R. 1990. “Let the Dead Bury Their Own Dead”: Secondary Burial and Matt. 8:21-22. 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 83:31-43.
  • McCane, Byron R. 2003. Roll Back the Stone: Death and Burial in the World of Jesus. Bloomsbury: T&T Clark.
  • Nagar, Yossi and Hagit Torgee. 2003. "Bi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Jewish Burial in the Hellenistic and Early Roman Period," Israel Exploration Journal 53 (2003): 164-71.
  • Rahmani, L. Y. 1981. “Ancient Jerusalem’s Funerary Customs and Tombs,” Biblical Archaeologist, Summer, pp. 171–177.

2 則留言:

Yova 說...

如果這個考古是真實的話, 真的是很棒的分享,解除了我對這句話的誤會與不滿~ 請問撿骨之後,那些骨頭要如何處置? 要埋葬在另一個地方嗎? 這樣是否聖經此處的埋葬是指二次埋葬?

Mark Chan 說...

撿骨就是第二次埋葬,骨頭會放置在骨盒當中,骨盒會放在墳墓之內。